广西检察网7月25日讯(通讯员 陈惠超)“感谢检察官阿姨,是你们积极争取救助金让我能治病,没有你们我就上不了学了。”获得玉林市福绵区人民检察院发放司法救助金2万元的未成年人王某某真诚地感谢道,眼神饱含感恩,并向检察官深深地鞠了一躬。“谢谢…谢谢…”,救助申请人陈某熊热泪盈眶,也连声道谢。日前玉林市福绵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给陈某熊及其儿子王某某送去2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的一幕,让不远千里来本地务工的外乡人,在孤立无援、举目无亲的情况下,感受到社会没有抛弃自己,法律给了暖暖的温情,检察官为一家子鼓起了生活的勇气。
事情还得从头说起。今年年初,因家庭纠纷引发的一起故意杀人案,导致陈某熊的未成年儿子王某文死亡、王某衡受重伤的严重后果,而行凶者竟然是俩未成年被害人的准姐夫。该院公诉科的检察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了解到陈某熊的情况,随后向控申科的检察官提供了案件线索,希望能够通过司法救助途径帮助陈某熊一家。
控申科的检察官审阅案件后,了解到陈某熊是贵州省人,一家七口人,五个子女,文化程度均是文盲或者半文盲,其丈夫多年下落不明,自己带着三个儿子到玉林市福绵区某村生活,为当地的林业企业做除草及伐木等工作,赚取微薄的收入养家糊口,平常的收入仅能够维持生活,案发前,这两个未成年的儿子就读小学一年级。
案件发生后,控申科的检察官先到看守所询问了犯罪嫌疑人魏某勇的家庭状况,得知他的经济情况也非常糟糕,没有任何财产可以赔偿给被害人。受重伤的王某衡在医院救治,已经花光了借来的六万五千多元,后续治疗仍需大量费用,陈某熊因要照顾已出院尚未恢复的王某衡,自己无法工作,她感到自己处于崩溃的边缘状态。“我该怎么办?日子怎么过下去?”这是陈某熊每天面临的问题。
福绵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全面了解到被害人的情况后,通过侦查机关的公安民警联系上陈某熊,当面告知陈某熊可以申请司法救助,并为其代写司法救助申请书。随后,收集有关的证据材料,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以最短的时间把2万元司法救助金送到了陈某熊和王某衡手,解决了她们的燃眉之急。同时,检察官们鼓励王某衡忘掉阴影,继续上学,努力学习知识,改变命运,于是有了开头感人的一幕。
(作者单位:玉林市福绵区人民检察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