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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救助传递检察温度 隆林县检察院对两名未成年人展开司法救助
时间:2018-09-18  作者:黄云健 赵小乖  新闻来源: 广西检察网 大号字

  广西检察网918日讯(通讯员黄云健 赵小乖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深入推进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201896日,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向2名因案件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发放司法救助金共计人民币2.4万元。 

  20157月,杨某海与妻子杨某榜因婚姻感情问题发生矛盾,杨某海恼怒之下将妻子杨某榜殴打致死,后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杨某海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而杨某海与杨某榜膝下尚有2个未成年的女儿,案发时分别为13岁、7岁,就读于中学和小学。这突入其来的变故,给2个年幼的孩子带来巨大的打击,不仅让2个孩子的学习生活陷入了困境,也给他们带来严重的心理创伤。案发后,2个孩子跟随伯父杨某华一家生活,家庭生活困难。 

  20187月,作为2个孩子监护人的杨某华了解了国家司法救助相关政策后,向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提出国家司法救助申请。该院控申部门接到申请后,及时审查有关资料,实地走访调查,多方核实。经审核,申请人的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情形,遂启动了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向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共计人民币2.4万元,帮助解决学费、生活费上的困难。96日下午,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申书敏亲自将救助金发放到2个孩子手中,并鼓励孩子们要认真学习,好好生活,健康快乐地成长。接过慰问金的2个孩子及杨某华连声向检察官道谢。 

  此外,为着力改善未成年人身心状况,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在司法救助的过程中,还引入了心理疏导机制,派出未检办检察官对2个孩子进行了心理安抚和疏导,持续关注孩子心理健康发展。 

  2018以来,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积极落实自治区检察院关于全区检察机关开展“深化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部署,切实增强开展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全面履行办案机关的司法责任,不断提升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水平,在司法工作中充分反映党和政府的民生关怀,切实体现人民司法的温度、温情和温暖,帮助未成年人走出生活困境,迈上健康快乐成长的人生道路。 

(作者单位: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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