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3月12日讯(通讯员 蒙炯林)在新冠肺炎疫情流行期间,贵港市港北区检察院勇于担当,积极履行检察职能,连日来,会同港北区司法局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督促检查。
此次检查的重点是社区矫正对象是否涉及疫情,是否按要求报告活动行程,是否按规定落实少出门、不出门、不聚集的疫情防控要求,以及在疫情期间对这类特殊人群的日常管理工作落实情况。

在各乡镇司法所,检查组认真听取了疫情防控期间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及工作措施,查阅了部分社区矫正对象管理档案。
检查组对疫情防控期间扎实、细致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对疫情防控期间的社区矫正管理工作提出了四点建议意见:一要定期收集社区矫正对象的个人生活、思想动态等,确保社区矫正对象基本情况清、行为动向明,防止脱管、漏管;二要避免集中学习,要采取微信、电话、网上沟通等信息化管理的方式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最大限度减少社区矫正对象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三要加强排查登记、疫情防护宣传教育,督促矫正对象遵守疫情隔离规定,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居所;四是教育社区矫正对象科学理性应对疫情,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不传播恐慌情绪,营造良好的防控工作氛围。
(作者单位: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