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3月26日讯(通讯员 李美蓉)“谢谢老师和检察官姐姐,我会忘记这段经历,好好生活,好好学习。”疫情防控期间,隔不断平桂区检察院检察官对孩子们的关爱。近日,该院在受理一起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中,征得被害人及其家属的同意后,为被害人开展心理疏导活动,助其走出阴影,回归正常生活。
在办理这起案件中,平桂区检察院高度重视被害人的心理健康状况,负责该案的检察官多次打电话询问被害人家属,发现被害人案发后表现异常,往日活泼、开朗、爱笑的小姑娘,变得内向又敏感,不爱和家人沟通,也不愿与他人相处。针对被害人的情况,3月24日,平桂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主动联系具有专业资质的心理咨询师兰教授,向兰教授介绍被害人的情况,一起为被害人开展心理疏导工作。为拉近与被害人的距离,兰教授以询问被害人的日常生活,兴趣爱好为话题,让其放下抗拒、紧张的情绪,慢慢的让被害人打开心扉,倾吐案发后其无法面对家人,害怕和同学相处。兰教授耐心倾听,安抚其情绪,并适时从心理健康、同学关系、家人相处及人际交往等方面对其进行疏导。最后看到女孩紧锁的眉头舒展开来,检察官也松了口气,露出欣慰的笑容。
据悉,平桂区检察院一直注重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被害人、问题少年的身心健康问题,积极落实最高检《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指引(试行)》中规定的“未成年人心理疏导”这一特殊制度,积极引入社会力量,与心悦社工服务中心签订未成年心理干预机制协议,将心理干预机制制度化、长效化。该院自将心理干预机制制度化以来,已经为多名被害人、问题少年提供心理干预服务,让被害人驱散心理阴影,治愈心理创伤,重新融入社会;让问题少年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重新认识自己,改过自新;同时也让他们感受到司法给予的温暖与关怀,取得了良好效果。
(作者单位:贺州市平桂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