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3月26日讯(通讯员 欧丽梅 黎青武)近日,钟山县人民检察院向中国人民银行贺州市中心支行和钟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积极履职,依法对冥币滥用人民币图样现象进行专项清查整治,切实维护人民币作为国家“名片”的信誉和权威。
2020年1月,该院在履行公益保护职责中发现部分祭祀用品销售点存在售卖“人民币版冥币”现象,掌握该线索后,该院进行了行政公益诉讼立案调查。经查发现,县城范围内大部分祭祀用品销售点均存在售卖高度模仿人民币、滥用人民图样的冥币现象,使用人民币图样制作的冥币与现行流通的第五套人民币样式和曾经流通的第三套、第四套人民币极为相似,此种行为不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还破坏了人民币管理秩序的严肃性,严重损害了人民币的权威。遂向负有监管职责的两家单位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人民币监管职责,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为确保检察建议内容传达到位,实现监督单位与被监督单位的良性互动,该院以现场公开送达方式送达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两家单位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迅速采纳检察建议的内容,将在辖区内采取联合执法方式,从源头上进行清查整治,及时清理和销毁使用人民币图样制作的冥币。
清明节是我国民众祭祀先人、慎终追远的传统节日,钟山县检察院在清明节前向两家单位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治冥币滥用人民币图样现象,对维护人民币权威,根治使用“人民币版冥币”进行祭祀的陋习,引导民众使用合法、文明的形式祭祀先人具有极大教育意义。
(单位:钟山县检察院)
南宁市 柳州市 桂林市 梧州市 北海市 防城港市 钦州市 贵港市 玉林市 百色市 贺州市 河池市 来宾市 崇左市宁铁分院 茅桥地区 鹿寨地区 漓东地区 贵城地区 钦城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