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4月7日讯(通讯员苏世彪)近日,钦南区检察院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中发现,钦州市城东市场、东风市场、一马路、人民路、康熙岭镇等地的部分日用品店、杂货铺存在售卖“人民币版冥币”现象,币纸从规格大小、颜色、图案都与现行流通的第五套人民币样式或曾经流通的第三套、第四套人民币真钞图样极为相似,其中部分冥币上面印制有已故党和国家领导人肖像,严重损害了伟人形象和人民币作为国家法定货币的严肃性,同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2018修正)》等规定。
钦南区检察院经过调查取证,作为公益诉讼案件立案之后,积极同负有监管职责的钦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磋商,建议加强协作配合,达成共识,在辖区联合开展清明节前销售违规冥币公益诉讼专项检查行动,坚决查处销售人民币图样冥币的违法行为,加大对祭祀用品市场的整顿力度,共同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
公益诉讼检察官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戴上口罩走上街头,通过实地走访调查,引导舆论宣传,向社会公众发出不买卖、使用带有人民币图样的祭祀用品的倡议,倡导文明祭祀,做到疫情防控与公益诉讼工作两不误、共促进的良好社会效果。同时,钦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与中国人民银行钦州支行联合出台了有关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对祭祀用品的日常监管,坚决打击销售仿人民币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作者单位:钦南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