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4月10日讯(通讯员黄燕萍)2020年4月9日,一场特别的增殖放流活动在红水河天峨流域举行,公益诉讼被告人熊某某将其购买的鱼苗放流红水河,以修复受损的渔业资源和河流生态。
这是河池市首次开展公益诉讼增殖放流活动,它源于天峨县检察院办理的全市首例非法捕捞水产品损坏水资源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还判令其通过增殖放流形式修复红水河河流生态。
放流现场,在检察官、法官及渔政执法人员的全程监督下,60多公斤成鱼、3万多尾幼鱼缓缓游入红水河。“我现在深知我的行为不仅触犯了法律,还严重破坏了红水河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我要告诉身边的村民,保护生态环境人人有责,不要为了追求蝇头小利而损害我们的‘母亲河’”。被告人熊某某现身说法。法院宣判后,他在县级以上媒体向全县人民公开赔礼道歉,并按时缴纳生态修复费用,用于增殖放流活动。
“森林王国,水上天峨”。优质的水资源环境一直以来是天峨县发展名片,为此,天峨县检察院以推进公益诉讼为抓手,发挥司法办案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惩治、教育、修复作用。此次增殖放流活动不仅使受损害的河流生态环境得到及时、有效修复,促进了公益诉讼、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的有效衔接,也进一步加深社会大众对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的认识,在全社会形成了保护生态环境、崇尚生态文明的良好氛围。
(作者单位:天峨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