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4月22日讯(通讯员卢天梅 覃小玲)近日,凭祥市检察院召开认罪认罚案件证据开示会,对两起正在办理的涉嫌危险驾驶罪案件,在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前进行证据开示,并邀请值班律师参与见证。
会上,该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分别将案件的基本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易某某,出示与案件指控事实相关的证据,并进行释法说理,增加犯罪嫌疑人对认罪认罚结果的预测性。值班律师也向其阐释认罪认罚相关规定,为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最终,李某某、易某某当场表示认罪认罚,并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值班律师也按照规定签署了保密协议。
今年以来,凭祥市检察院积极探索在审查起诉阶段适用证据开示制度,通过向律师和犯罪嫌疑人开示证据,保障犯罪嫌疑人、律师明确知悉犯罪事实情况和定罪罪名的理由,有利于厘清争议问题,明确争议焦点,促进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为下一步庭审效率打下基础,保证认罪认罚质效。据悉,2020年第一季度,凭祥市检察院认罪认罚适用率达92.72%。
(作者单位:凭祥市检察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