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公开听证的拟不起诉案件是刘某某涉嫌故意伤害案,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与邻居李某某因事发生纠纷并造成被害人李某某轻伤二级,案发后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向被害人赔礼道歉,积极赔偿损失,最后取得被害人谅解并签订了谅解协议。
在听证过程中,该院案件承办人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以及阐述了处理的决定、认定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并出示了相关证据。侦查机关、犯罪嫌疑人、值班律师、被害人分别发表了意见。受邀听证的代表发表了评议意见。
最后,主持人用法、理、情对该案当事人进行教育,教育引导其在处理纠纷时,要遵守法律,采取合法的方式妥善解决纠纷,让双方真正放下积怨,有效避免矛盾升级。
该院通过案件听证会等形式, 把检察权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下行使, 是推进阳光司法,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的重要举措,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例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作者单位 玉林市福绵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