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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向未成年人售酒” 检察建议推动钟山县酒类经营场所挂牌标示
时间:2020-05-07  作者:黎青武 欧丽梅  新闻来源: 广西检察网 大号字
 

广西检察网57日讯(通讯员黎青武 欧丽梅)近日,钟山县检察院向相关酒类经营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辖区内未成年人禁售酒问题的监管力度,共同为未成年人创建良好的成长环境,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20204月,该院在履行公益保护职责中发现《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的规定未能得到有效落实。掌握该线索后,该院进行了行政公益诉讼立案调查。经查,辖区范围内的学校、居民区周边酒类商品零售点及大中型超市、商店未按法律规定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酒的警示标志,可能存在向未成年人出售酒类商品的现象,该行为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法律规定,损害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遂向相关酒类经营监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

检察建议发出后,相关酒类经营监管部门高度重视,迅速组成工作小组就检察建议指出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改,对辖区范围内的酒类商品销售点开展清理整治工作,并同步开展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的法律宣传活动。目前部分超市、商店的酒类货柜、收银台已醒目地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酒的警示标志。

未成年人正处于身体和心理成长的阶段,自身辨别事物好坏的能力和自我控制的能力都比成年人弱,对新鲜事物普遍具有较强好奇心,酒类外包装的设计以及喝酒的感觉都有可能引起未成年人的关注。为保护未成年人成长环境,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购买酒类商品作出了明确禁止性规定。向相关酒类经营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是该院积极参与食药品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的体现,更是以法治力量开展护苗行动,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具体体现。

(作者单位:钟山县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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