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5月18日讯(通讯员蒙美玲 莫菲婷)吸烟有害健康,尤其对青少年的健康危害,不仅是身体,还有心理上的,危害很大,一旦吸烟成瘾,难以戒断。近期,岑溪市各中小学陆续开学,为了给未成年人打造良好的无烟环境,远离烟草危害,岑溪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未检干警开展了一次未成年人专项保护行动。
今年3月24日,梧州市检察院、岑溪市检察院未检干警,以岑溪市六所中小学周边商店为调研对象,对商店销售香烟的情况进行实地走访。通过调查了解发现,所调查的六所中小学周边大部分均有销售香烟,且未在显著位置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香烟”的标志,没有明确标明未成年人不可以购买香烟。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中、小学周围不予发放烟草专卖许可证。《未成年人保护法》也明确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
针对上述现象, 5月13日,岑溪市检察院向岑溪市烟草专卖局发送检察建议,建议该局依法履行烟草专卖监督管理职责,采取有效措施规范校园周边烟草制品经营活动,为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营造无烟环境。该市烟草专卖局表示,检察建议督促烟草部门依法履职,他们将根据检察建议的内容,研究部署开展营造未成年人无烟环境专项行动。
(作者单位:岑溪市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