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5月26日讯(通讯员梁军 任荣平)5月22日,平桂区检察院召开羁押必要性审查公开听证会,就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犯罪嫌疑人雷某、雷某某2人是否有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公开审查听证。平桂区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区农业农村局、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参加听证会。
今年4月10日,犯罪嫌疑人雷某、雷某某2人经合谋到平桂区羊头镇某自然河域使用电鱼机非法捕捞,获1斤鱼获。此行为违反广西禁渔期制度,经平桂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遂决定批准逮捕该2人。其后,2名犯罪嫌疑人家属提出愿意进行生态修复,请求检察机关对其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为此,平桂区检察院邀请与案件没有利害关系的区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农业农村局、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及犯罪嫌疑人家属参加公开听证。
公开听证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雷某、雷某某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的案情及证据收集情况,充分听取区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农业农村局、公安机关及犯罪嫌疑人家属的意见。鉴于2名犯罪嫌疑人已充分认识到其行为所造成的社会危害,且在报纸上公开道歉,也愿意出资购买鱼苗向案发河流放生,认罪悔罪态度明显。会议一致认为2名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不至于发生社会危险性,没有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让其以实际行动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责任。
近年来,平桂区检察院大力推行在司法办案中运用公开听证手段,在办理各类案件中充分运用公开听证参与生态环境修复、促进司法公开、倒逼案件质量和效果提升。对羁押必要性审查、拟作不起诉决定、公益诉讼案件等进行公开听证,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第三方参与,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审查评议,增强司法办案透明度和公信力,促进司法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作者单位:贺州市平桂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