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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院:枫桥连心 为困难家庭儿童撑起一片天
时间:2020-08-27  作者:  新闻来源: 大号字

广西检察网827日讯(通讯员 李孔平“通过这次公开听证会,让我们更加近距离的了解检察机关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的过程,体现了检察机关司法为民的情怀。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实实在在的帮助到了有困难的家庭,让小蒙五姐弟能够接受良好的教育,长大后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我为检察机关点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代表、岑溪市安平镇富宁村党支书冯石兰由衷地说道。

2020824日下午,梧州市检察院在岑溪市归义镇人民政府举行了小蒙五姐弟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公开听证会,梧州市检察院检察长黄昱作为该国家司法救助案的主办人,主持了这次公开听证会。本次公开听证会还邀请了自治区人大代表冯石兰、梧州市政协委员曾桂凤和人民监督员林慧梧、莫友昌、梁德涛等五人作为听证员参加。

20179月,蒙某波驾驶一辆重型半牵挂车到岑溪市归义镇某陶瓷厂煤场内卸煤时,因出现事故被卸下的煤掩埋致死。事发后,蒙某波的妻子梁某霞和五个子女等人向法院起诉了为涉事车辆提供交通相关保险的保险公司和车主蒙某智。生效法院裁判认为,涉案事故不属于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的赔付范围,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由蒙某智赔偿71万多元给原告。梁某霞不服法院生效裁判向梧州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法律监督,梧州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决定不支持该监督申请。20195月,由于被执行人蒙某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裁定终结执行程序。

受害人蒙某波去世后,留下了尚未成年的小蒙五姐弟。时年最大的小蒙12岁,最小的弟弟小志才出生几个月。梁某霞出事后便离开了家。突如其来的意外让这个家庭陷入了困境。五姐弟目前是跟随有病且没有经济收入的爷爷奶奶一起生活,主要靠低保金生活。

梧州市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了小蒙五姐弟的困境,黄昱检察长高度重视,决定亲自办理该国家司法救助案件,通过调查核实,初步认为小蒙五姐妹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为了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黄昱检察长决定通过公开听证的方式办理该案。

听证会上,主持人黄昱检察长向与会人员介绍了国家司法救助的含义、基本原则等有关规定。案件承办人介绍了调查核实的情况,并通过PPT展示了证据材料。围绕是否给予国家司法救助、以何种方式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管等问题,冯石兰、曾桂凤、林慧梧、莫友昌、梁德涛五位听证员进行了集体评议并发表了评议意见。听证员评议认为,小蒙五姐弟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考虑到案件的具体情况,建议由镇政府代管发放救助金,由检察机关全程监督。

“小蒙同学,在事件发生后,地方政府、村委、学校及时给予你们帮助,落实了低保政策,使你们的生活有了最基本的保障,希望你珍惜这份来自党和政府以及家庭的关心和帮助,发奋图强,努力拼搏,在学业上取得更好的成绩,成为一个对国家对社会对家庭有用的人才,为弟弟妹妹们作出一个好榜样!”黄昱检察长说道。

“谢谢检察官,谢谢各位叔叔和阿姨,我一定会好好学习的,不辜负全社会对我们关爱!”小蒙激动地说道。“小蒙同学在班上担任班长,是个认真学习、刻苦钻研的好学生,学习成绩也非常优秀,她父亲的意外去世给他们一家带来重大的打击,让家庭面临经济困难。梧州市检察院及时给予帮助,真的是给小蒙五姐弟撑起了一片天空,相信在你们的帮助下,他们一定会健康、茁壮成长!”小蒙的班主任羽老师感动地说。

    (作者单位:梧州市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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