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9月24日讯(通讯员陈璐)9月22日晚,陆川县检察院联合县教育局、共青团、妇联、禁毒办等部门到陆川县实验中学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关爱未成年人成长”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该校高一年级225名新生参加活动。这是今年来陆川县检察院开展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的第二站。
活动中,“陆检护未队”成员以“对校园欺凌说不”为主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真实典型的案例为学生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检察官首先介绍了自己不久前办理的一件发生在校园的故意伤害案,并分别从施暴者、旁观者、受害者的角度谈了谈自己的看法。如果当时那个施暴者懂得用平和的方式解决矛盾,这起案件就不会发生;如果那些围观的同学不起哄,不为欺凌行为推波助澜,而是一同对施暴者予以劝解、制止,案件造成的后果也不至于如此严重;如果受害者懂得求助他人,懂得躲避和护住要害,那么就不会因头部重伤无法参加中考,说不定也能像现在的同学们一样,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听着法治课。施暴者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关进看守所,受害者因错过中考留下遗憾,那些围观起哄的同学也因现场的大片鲜血留下了心理阴影。
讲完校园欺凌典型案例后,结合惩治校园欺凌相关的法律法规,检察官分析了欺凌行为发生的原因、类型、造成的法律后果以及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在讲到欺凌者可能承担刑事责任时。检察官不仅向学生们介绍了校园欺凌中常见易发的罪名:如寻衅滋事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等,也引导学生们学习了正当防卫的法律知识。在讲到欺凌者需要承担民事责任时,检察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侵权责任篇进行了细致解读,引导学生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最后,检察官就如何应对校园欺凌给同学们支了招,积极引导他们在面对校园欺凌时,勇敢说“不”。
下一步,陆川县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好陆川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持续抓好“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密织校园安全防护网,助力广大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
(作者单位:陆川县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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