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10月22日讯(通讯员钟凯 唐作妹)10月16日上午,在贺州市人民医院20楼的康复病房内,一场爱心救助正在进行。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严胜初携手该院设立检察官联络室的富川百家福购物有限公司、富川光辉钢结构有限公司等14家非公企业代表为刑事案件受害贫困儿童黄某某送上爱心救助金40500元,黄某某父亲连声感谢,将写有“爱心暖人间、情意难忘怀”的锦旗送到爱心企业代表的手中。
2020年5月,富川瑶族自治县柳家乡的8岁小女孩黄某某因被其继母殴打致脑部出血重伤昏迷住院,经贺州市人民医院救治三个多月后,黄某某才逐渐清醒,现在仍在康复治疗中。
该案件发生后,富川县检察院严胜初检察长高度重视,积极部署,要求该院未成年检察部门提前介入案件侦查取证,在快捕快诉的同时严格把好案件质量关,充分运用检察职能对被害人开展救助工作。富川县检察院及时启动多元化救助机制,联合妇联、民政等部门迅速开展救助工作,共同为黄某某救助了3.5万元,其中该院为其发放司法救助金1万元。同时第一时间向上级汇报,积极为其争取上级部门的联合救助。
前期的治疗费用已让这个原本就困难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雪上加霜,后续的治疗费用还没着落。为了进一步帮助这个家庭走出困境,富川县检察院积极向非公企业寻求帮助,向设立检察官联络室的非公企业发放了募捐倡议书,宣传了黄某某的不幸遭遇,希望企业能为这个贫困家庭伸出援助之手。经过企业及个人的捐款,此次共募集到爱心救助金共计40500元,为这个家庭缓解了燃眉之急。
此次倡导爱心企业对受害贫困儿童开展爱心救助,满载爱心和温暖,传播了社会正能量,密切了检群关系,是检察机关整合资源,联合社会力量,情暖受害贫困儿童的一大举措。富川县检察院将继续关注小女孩康复情况,呼吁更多的爱心人士、爱心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到脱贫攻坚、关爱受害贫困儿童行动中,在全社会形成互帮互助的良好氛围,积极为助力脱贫攻坚贡献检察力量和社会力量。
(作者单位:富川瑶族自治县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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