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10月30日讯(通讯员苏莹)近日,最高检发布《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检察机关以听证方式审查案件工作。
为切实抓好新规落实,提升司法公信,回应群众需求,钦州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以钦州市人民检察院、钦州市工商业联合会共同举办“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为契机,于10月26日分别对广西南宁某某租赁有限公司与李某某、陈某某租赁合同纠纷案,以及灵山县平山镇山村村委第一村民小组、灵山县平山镇山村村委第二村民小组与灵山县不动产登记局、灵山县人民政府,第三人灵山县平山镇政府、灵山县某某建筑公司土地行政登记纠纷案两起民事、行政案件组织公开听证。参加开放日活动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营企业家代表及律师代表应邀观摩了案件公开听证。
听证会按照检察听证新规要求开展,提前三天向社会公告,并邀请了3名人民监督员作为听证员参加听证。通过当事人身份核对、案情及听证问题介绍、当事人陈述和答辩、新证据出示、听证提问、调查核实、听证员发表意见、当事人最后发表意见、主持人总结等环节,进一步厘清了案件事实。听证过程中,主持人按照新规依次引导双方当事人有针对性地陈述意见,围绕案件争议焦点问题,引导双方当事人充分发表意见,全面听取监督申请人诉求及理由,针对双方当事人的异议,充分示明证据、深入释法说理。与会听证员结合案件事实和证据情况,分别就案件相关问题向双方当事人一一进行了提问,对整个案件进行了详细了解,并就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发表了意见。听证员对检察机关以公开听证的形式办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的做法予以高度赞赏和肯定,一致认为此举对促进司法公开,维护司法公正具有重要意义。
本次听证是新规公布后该院首次组织案件公开听证,目的在于积极践行最高检检察听证新规,通过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开听证审查促进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落实普法责任及促进矛盾化解。同时,通过组织全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干警现场观摩听证,以具体案例对基层院民事、行政检察官进行审查案件听证工作培训指导,以达到更新司法办案理念,提升检察官办案能力的目的。
(作者单位:钦州市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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