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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检察机关开展重罪案件观摩庭活动
时间:2020-09-23  作者:谢萍萍  新闻来源: 广西检察网 大号字

广西检察网9月23日讯(通讯员谢萍萍为提升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的能力和水平,打造一支规范化、专业化、高素质的检察队伍,923日,由贺州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平桂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重罪检察部门观摩庭在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贺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潘震,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祝增作,平桂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何伯浩,各县(区)院分管刑检部门的副检察长及两级院刑检部门业务骨干50余人参加了此次观摩庭活动。

此次观摩庭审理的是一起贩卖、运输毒品案,平桂区人民检察院公诉人通过法庭讯问、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诉讼活动,指控了被告人董某某贩卖、运输毒品以及被告人李某某运输毒品的犯罪事实。整个庭审过程中公诉人举止大方得体,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条理清晰,语言表达清楚,法律运用熟练、论理充分。另外公诉人充分运用多媒体举证的方式,形象直观的展示证据,整个庭审规范有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庭审结束后,观摩人员对本次观摩活动进行分组讨论和集中评议。集中评议会上,大家对公诉人在法庭上的表现给予了较高的评价。同时也对公诉人在庭审过程中存在的不足提出意见和建议。祝增作强调,出庭支持公诉是检验公诉人能力素质的重要内容,要注重对出庭能力的锻炼培养,通过经常性的开展观摩庭相互学习交流,取长补短,不断提高出庭公诉水平。

此次活动是为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新要求,加强重罪检察业务交流,提高公诉人证据审查、法律适用、出庭应对、规范司法能力和水平,深入推进重罪检察业务专业化建设的重要举措之一。通过此次庭审观摩活动,不仅使出庭公诉人对自己出庭水平有了一个全方位的了解,也使其他观摩人员通过观摩学习取长补短,达到了相互学习、相互提高的目的。

 (作者单位:平桂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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