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7月9日讯(通讯员冯炫纲)6月30日,陆川县检察院针对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监护人监护缺失问题,首次开展《督促监护令》集中宣告送达活动,向4名涉案未成年人家长宣告送达《督促监护令》,责令家长认真履行监护职责,接受家庭教育指导。陆川县公安局侦查人员、学校代表应邀参加了本次活动。
在案件审查期间,检察官发现该案4名涉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因忙于生计,长年外出,对子女学习、生活、交友等方面未给予应有的关心、照顾和教导,存在长期的监护缺失问题,以致子女们行为偏差,最终走上犯罪的道路。针对以上情况,陆川县检察院决定制发《督促监护令》,同时联合公安机关、学校共同对“熊孩子”和“甩手家长”进行训诫和家庭指导教育。
会上,检察官对案件进行了简要介绍,剖析了涉案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让监护人认识到监护缺失给孩子造成的危害以及改变自己监护缺位现状的紧迫性。接着,检察官、侦查人员、学校代表分别对涉案未成年人和监护人进行训诫、教育,要求该4名涉案未成年人要深刻反思自己的行为,今后必须遵纪守法,家长要认真履行监护职责,照顾好孩子,多与孩子沟通,及时了解孩子的思想动态,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活动最后,陆川县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罗振刚对4名涉案未成年人的家长分别宣告送达了《督促监护令》,并对4名涉案未成年人的家长量身定制的内容进行了解读,细化了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的具体要求,同时告诫该4名涉案未成年人今后要遵纪守法,服从家人管教,好好学习,努力成长成材。
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父母对未成年人的成长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下一步,陆川县检察院将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开展亲职教育,督促监护缺位的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营造一个良好的家庭环境。同时凝聚更多社会力量,落实开展对涉案未成年人的帮教和救助工作,共同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作者单位:陆川县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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