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9月3日讯(通讯员 王春红 梁宇)“检察官,感谢你们为我们老百姓主持公道,尽心尽力办好案件。”陶某激动地握着承办检察官手说道,并将写着“为民抗诉显检威,群众拥护检察院”的锦旗赠送给贺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办案团队。

案件回顾:
2015年4月,韦某因资金周转问题向陶某借了人民币22万元,期间只还了6万。陶某曾多次催促韦某还钱未果,于是在

检察官说法:
民法典规定,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为3年,超过3年诉讼时效,权利将不受法律保护。如果出借人在诉讼时效内有向借款人催款并保留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据证实其催款的事实,则诉讼时效发生中断,将重新计算诉讼时效。
检察官提醒:
民间借贷、谨防老赖!借款人出借款项给他人时,应当签订书面借款合同,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支付借款,并保留借款合同以及银行转账凭证,并在3年诉讼时效内定期催促还款,保留好聊天记录等催款证据,必要时请及时向当地法院起诉,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
(作者单位:贺州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