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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浦:打造“软实力” 创新发展检察文化
时间:2013-06-27  作者:覃福生  新闻来源: 广西检察网 大号字

  广西检察网6月27日讯(通讯员 覃福生)近两年来,荔浦县院紧密结合县域文化优势,大力实施“文化育检,文化强检”战略,检察文化建设做到了建设理念有新内涵、工作思路有新举措、硬件环境有新变化、活动载体有新拓展,逐步形成了具有时代特征、荔浦特色、检察特性的荔浦检察文化,塑造培育了“团结、严谨、勤奋、创新”的荔浦检察院院风,总结提炼出“厚德、崇法、开放、包容”的荔浦检察院院训,提升了荔浦检察机关的社会形象和执法公信力,促进了检察工作健康科学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2012年11月底,该院在全区检察文化建设经验交流会上作了检察文化建设的典型发言,并被自治区检察院授予“全区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称号。2013年3月18日,桂林市检察机关检察文化建设暨派驻乡镇检察室工作现场推进会在荔浦县院召开,市检察院领导及18个基层检察院的检察长参加了会议。桂林市检察院党组书记、孟耀军检察长在会上充分肯定了荔浦县院在检察文化建设和乡镇检察室建设中取得的成绩。该院在推进检察文化建设中主要狠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 认真把握当代检察文化科学内涵,积极探寻检察文化建设发展途径

  2011年,全区检察文化建设工作座谈会召开后,荔浦县院被桂林市院确定为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他们没有就此却步,而把荣誉作为鞭策和前进的动力,确定了做实检察文化建设硬件、创新检察文化建设模式的总体思路,该院党组在检察文化建设中形成共识:一是立足实际,充分挖掘和利用区域文化、传统文化、历史文化、旅游文化的精华和优势;二是努力打造独具荔浦特色的检察文化品牌。院党组紧紧围绕检察工作实际,研究探讨“文化育检”工作机制,将检察文化建设与队伍建设、业务建设、人才建设、机关形象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制订了“文化育检”实施方案和18项规章制度。三是牢牢把握“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这一主线。该院于2012年6月举行一次“我为荔浦检察文化献计献策”活动,把检察官职业道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荔浦县检察文化中,确立了 “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将“人争有为,事创一流”作为检察文化建设的座右铭,引导“以文化建设促进检察事业健康发展”的理念进入干警头脑、进入具体的工作行动中,充分调动了全体干警投身检察文化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院党组深刻地认识到:“建设检察文化,首要的问题是弄清楚检察文化是什么?要正确把握检察文化的本质,检察文化必须蕴涵着某种法律价值取向,检察文化应当是附随在当代检察制度特有的执法价值指向下的法律信仰、职业道德、思维方式、执法理念、工作方法以及与之相协同的组织原则、组织氛围、管理制度、职业培训等,它包涵了检察的物质文化、思想文化和制度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检察工作发展的重要思想保障。”正确地认识,为检察文化建设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政治理论基础和思想认识基础。

  二、大力加强检察文化硬件建设,积极拓展文化育检的渠道与平台

  在开展检察文化建设中,该院先后投资200多万元建设和完善了“一苑、一廊、一馆、一厅、两室、两中心”的整体规划和建设,使无形的文化有形化、使有形的环境更美化,真正成为检察干警“精神的家园、立业的基石、成长的摇篮、生活的绿洲”。

  (一)建环境清幽、格调高雅的“荔检雅苑”,将检察文化进行“物”的固化和“景”的美化,发挥检察文化对“人”的教化功能。该院“雅苑”绿树成荫,红花谏言点缀其间,用荔江石子铺设的蜿蜒幽径是由“我爱检察”的拼音字母构成,寓意“清正在德,廉洁在志”的警醒语句“始于足下”;翠绿的草坪里赫然矗立的墨绿巨石雕刻“清廉”等遒劲大字,在七彩阳光的照耀下熠熠闪光;“清廉池”中的荷花,红的似火,白的如雪,红霞锦簇,池畔“亲民亭”似桥梁和纽带,拉近了检察机关和人民群众的距离,检民关系在这里聚集、融洽、升华。每一处景点,每一块奇石,每一条幽径,以及那一泓涟漪荡漾的“清廉荷花池”都赋予了深刻的含意,成为干警们工作之余,放松身心的优雅休闲场所,时时感受到文化的熏陶,鞭策和激励干警立足岗位、恪尽职守。

  (二)建清新隽永,警醒人生的检察文化长廊和展厅,在浓郁的文化气息中振奋干警精神、启迪思想、提升文化品位。在每一个楼层展示一个中心主题,展示一种检察文化,一至五层走廊展示廉政名言警句、荔检风采人物,以及干警创作的廉政书画等板块,内容有书画、摄影、文学创作、手工制作、廉政文化、检察英模展示等,整个长廊浓郁的文化气息给检察干警带来了正气洋溢、心情愉悦的美好感受。在科室挂置廉政风险防控流程图,在办公大楼五楼建设检察文化展示厅,通过精练文字的说明、相关图片和实物,及干警创作的优秀书画、摄影作品的展示,形成缩影,再现荔浦检察发展的光辉历程,让干警身临其境,鼓励干警学有榜样,激发其内在的潜力和工作热情,并成为社会各界了解荔浦检察历史足迹,使之成为反腐倡廉,预防职务犯罪的重要课堂。

  (三)建文体活动中心和生活服务中心,改善办公环境,发挥文化育检的渗透功能,激发干警干事创业的内在动力。一是营造舒适的工作环境。针对原有条件难以适应现时办公需要的情况,对办公楼进行改建、扩建,改善了办公条件。二是营造温馨的生活环境。新建的文体活动中心,新装的休闲健身器材,新摆放整齐的乒乓球室、桌球室以及高标准的室内灯光气排球场、羽毛球场、篮球场,为干警强身健体,休闲娱乐提供了方便;建设宽敞明亮高雅温馨的检察食府餐饮中心,关心干警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和谐氛围。三是营造提升修养的学习环境。购置20米的樟木防虫高档书柜充实电子图书阅览室,配置多台外网电脑,购置一批涉及法律、政治、历史、经济、科技、文学等诸多领域的专业书籍和报刊杂志,为检察干警提供了学习传承文明的场所。院检察文化领导小组适时组织开展的球类体育比赛、书画摄影主题创作、文场艺术汇演等等及兴趣小组、协会组织,使社团文化在检察文化建设中独树一帜,获得了一系列殊誉和表彰。2012年10月22日,该院开展了“喜迎‘十八大’文化联谊暨书画名家笔会”活动,邀请了桂林市部分书画名家现场创作了一批文化精品充实该院文化长廊,使检察文化品味得到进一步提升。

  三、围绕区域文化优势,从悠远浩博的传统文化中汲取力量,打造检察文化建设品牌

  荔浦文明由来已久,自设立桂林郡开始,就受到浩荡如湘、漓之水中原文化的渗透和滋润,享有“广西文场之乡”的称号,拥有丰富多彩的旅游文化资源。该院紧密结合区域文化、传统文化、历史文化和旅游文化的优势,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突出荔浦文场特色,努力创新,打造“文场”检察文化品牌。2012年3月中旬,该院在桂林市院政治部的关怀指导下,邀请广西曲艺协会、市院政治部、县政协、县文化部门的领导和优秀文场艺人共同研讨“文场”与检察文化品牌,确定了打造荔浦“文场”检察文化品牌的思路。该院与县群众艺术馆共同创作编排了《忠诚立在天地间》、《大爱无疆》、《夫妻夜话》等三个反映检察工作主题的优秀文场曲艺作品进行汇演宣传,展示了检察机关和干警的良好形象,送法律进学校、进街道,到机关、社会团体进行职务犯罪预防教育。作品《忠诚立在天地间》代表荔浦县参加桂林市“漓江之声”比赛演出获得了二等奖。“文场”检察文化品牌的创立和取得的初步效果为推进该院检察文化建设上新台阶增添了活力,为促进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增加了软实力 。

  四、发挥文化凝聚功能,以文化建设促队伍和业务建设

  加强检察文化建设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的基本保证。检察文化,是检察机关的精神旗帜,是检察制度和检察事业衍生的文化现象,是检察事业发展的“软实力”。文化建设在教育人、培养人、鼓舞人、塑造人上,具有无法比拟的感召力和凝聚力。院党组认为:检察文化建设并不是终极性目标,而是手段性目标,它的最终目标是促进检察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检察事业全面健康发展。

  (一)大力实施人才强检战略,打造学习型检察机关。该院激励年轻干警接受高学历教育,踊跃参加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和攻读法学研究生。该院现有本科及其以上学历38人,占全院干警总数的95%,先后有13名干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现在读研究生6人。同时,坚持以实绩和能力使用干部的正确导向。在干部的培养、管理和使用中,提出“四个给”(给平台做事、给机会展示、给口子出气、给政治回报),给乐意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警充分展示、发挥的机会和平台,激发了干警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近年来,先后提拔5名年轻干警任检察员、提拔8名年轻干警担任科室领导,1名34岁的干警通过多岗位锻炼被提拔为副检察长,3名干警被提拔为副科级干部、6名干警被提拔为正科级干部。

  (二)打造温馨、快乐的工作环境。每逢检察干警和退休干部生日,院领导就送上生日蛋糕和鲜花表示祝贺;定期组织干警进行体检,建立健康档案,为每位干警购买人身保险;经常组织开展球类体育比赛、书画摄影比赛、文场艺术汇演,使社团文化在检察文化建设中独树一帜,丰富多彩的检察文化为推动该院检察工作全面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这些充满人文关怀的举措,使干警感受到检察集体的亲情和温暖,从而激发他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工作热情,队伍的凝聚力大大提高。

  (三)建立完善科学、合理、规范、实效的制度体系。从强化检察效能入手,建立健全业务工作运行机制、岗位目标管理机制、选人用人机制、内外监督制约机制、创新激励机制等。坚持从严治检,建立廉政调查制度。为每位干警建立廉政档案,成立了由纪检、监察、政工、预防部门组成的廉政调查小组,对办理的自侦案件、不起诉案件、撤案的案件进行廉政调查,通过找发案单位、当事人或者当事人家属了解,调查干警在办案中是否有违法违规办案和不廉洁的行为,有效地防止干警违法违规办案。

  (四)狠抓办案规范化建设,注重提高干警“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能力和水平,把执法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有机统一起来,努力提高干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2013年1至6月,该院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案件8件8人;立案查办渎职侵权案件3件,均为大案,立案数与去年同比上升200%,通过查办渎职侵权案件深挖了渎职侵权案件背后的经济案件,已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00余万元;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02件137人,批准逮捕91件112人,不批准逮捕11件25人,办理刑事立案监督案件4件4人,纠正漏捕5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78起102人,追诉漏犯3人,提请抗诉刑事案件3件,法院已改判2件,向法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0份,法院已全部纠正,批捕准确率和起诉准确率均达100%,诉讼监督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同时积极开展刑事和解、化解社会矛盾等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其他各项检察业务有了新的起色,为荔浦的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荔浦县院通过大力实施“文化育检,文化强检”战略,检察干警整体素质得到了全面提升,推动了检察工作全面健康发展,各项检察工作整体加强,全面建设稳步提高的良好局面,有力地促进了法律监督能力建设。近两年来,该院连续两年被县委县政府评“先进单位”和“文明单位”, 被县委评为“2010-2012年创先争优先进党组织”,并连续8年保持桂林市“文明单位”和自治区“文明庭院”的光荣称号。近两年来,有4个科室荣立集体三等功,5名检察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34人次受到县级以上的嘉奖和表彰,其中1人被自治区检察院评为“全区检察工作先进个人”。

  (作者单位:荔浦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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