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7月9日讯(通讯员 廖维玉)为进一步加强检察干警廉洁自律意识,根除奢靡之风,自觉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7月7日,广西全州县检察院组织全体干警签订了抵制会所歪风承诺书。承诺作为检察干警不出入私人会所,不在私人会所安排公务接待,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监督。
承诺书要求全体检察干警要认真按照省、市、县关于进一步整治“会所中的歪风”工作要求,强化廉洁自律意识,严格落实改进作风各项规定,坚决做到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恪尽职守,廉洁从政,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社会各界监督,如违诺愿接受组织处理。
同时,该院检察长王唐飞要求干警要全面“增强三种意识、发挥三种作用”,即增强责任意识、自律意识、使命意识,发挥表率作用、本职作用、监督作用,带头承诺和做到“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会所会员卡、不将公务活动安排到私人会所”。
此外,该院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在撰写自查材料的时候要出出入私人会所情况进行说明,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要求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中央精神,不得出入私入会所,不得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已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的,要自行清退或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上交纪检组。
“‘不出入私人会所’承诺书的签订,对于检察队伍建设、提高检察机关的社会形象有很大的正面影响,我们要坚决抵制“会所歪风”带来的负面影响。”该院纪检组长邓型军这样介绍道。
(作者单位:全州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