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7月24日讯(通讯员 韦卓华)记者从马山县检察院获悉,该院近日被命名为2013年度南宁市青少年维权岗。
马山县检察院自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以来,对“维权”工作高度重视,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积极探索适合未成年人特点的办案新机制,先后制定了关于涉案未成年在校生试行污点封存制度、未成年人讯问时监护人在场制度、涉案未成年人帮教制度等。该院将办案与帮教维权融为一体,以特殊的法制理念、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实现了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有效地教育、感化和挽救了一批失足未成年人。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扎实开展青少年司法保护工作,切实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取得明显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作者单位:马山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