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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城检察院被表彰命名为自治区级“青少年维权岗”
时间:2015-01-07  作者:覃小燕 覃柳媚  新闻来源: 广西检察网 大号字

  广西检察网1月7日讯(通讯员  覃小燕 覃柳媚)近日,从广西创建“青少年维权岗”活动领导小组处传来喜讯,罗城仫佬族自治人民检察院被表彰命名为2014年度广西“青少年维权岗”,系罗城县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

  近年来,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本着“办理一起案件、重塑一个人生、挽救一个家庭、教育一帮孩子”的“四个一”指导思想,综合我县实际,全力抓好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各项工作。于2007年设立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办公室”,实行未成人刑事案件专项办理制度。在“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办案思想指导下,充分发挥“多管齐下”的部门联动机制,积极加强与县政法委、县宣传部、县妇联、团县委、教育局、各学校及看守所等部门的联系,并与这些部门就未成年人犯罪教育和预防达成共识,形成合力,共同打击侵害未成年犯罪分子,挽救帮教失足青少年,为青少年开辟绿色通道。

  此外,罗城检察院积极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通过法制情景剧、模拟法庭、发放法制宣传教育资料,开辟法制宣传橱窗、与师生座谈等方式,对广大学生进行普法教育,提高青少年学法用法遵法守法意识,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此次荣膺“青少年维权岗”,是对罗城检察院开展维护青少年权利工作的充分肯定,罗城检察院将再接再励,不断强化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为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作者单位: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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