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法制宣传进校园活动
——广西平南县检察院保护未成年人纪实
未成年人在成长的道路上误入了歧途,该怎么拯救?广西平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戈文说:“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检察工作不同于一般的检察工作,除了要依法办理案件外,还要花费更多的精力用于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和挽救,对办案人员的业务素质、知识储备和社会责任要求更高。我们将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司法理念,积极创新和开展未检工作,为失足的孩子们撑起一片蓝天!”
真情相帮感化你
“希望你今后能够从本案中吸取教训,遇事多与父母沟通,加强自律,认真改造,争取早日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对家庭负责的人,美好的明天依然属于你……”
这些苦口婆心的检察官寄语是平南县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以下简称未检科)办案检察官根据失足未成年人的特点,与未成年人以心交心,融情、理、法于一体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疏导,从而引导并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的做法。2013年11月,平南县检察院在全市率先成立未检科以来,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最大限度地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目前该院配备3名办案经验丰富,具有亲和力,并熟悉未成年人心理特点的干警充实到未检队伍,工作中实行对案件统一归口办理,实行批捕、起诉、诉讼监督和预防工作一体化模式,有效实现诉前引导、庭审感化、案外帮教等教育矫治工作的紧密衔接。该院未检科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时,承办人通过审查案卷、提审犯罪嫌疑人、开展社会调查等方式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日常表现、家庭情况、学习环境、社会交往以及性格特点等方面进行细致的调查,从而客观地了解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动机及心理,有针对性地制作含有劝诫、要求和希望的寄语,并附在公诉意见书、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书和不起诉决定书后面。
在一张圆形的会议桌前,检察官、法官、被告人及其监护人、指定辩护人围桌而坐,给被告人及家属创造相对轻松的诉讼环境,这是平南县检察院根据失足未成年人特点,采取的“圆桌审判”形式。
不遗余力挽救你
这起案件是该院采用社会调查报告辅助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典型。近年来,该院通过自行调查和委托调查的方式,对大量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开展了社会调查,这一举措完善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理机制,达到了教育、感化、挽救的目的。该院主要针对其人格素质和生活环境(包括性格特点、家庭环境、社会交往、成长经历等)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调查,有利于办案检察官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疏导和教育感化。
未检科的一位办案检察官说:“社会调查的结果虽不能直接作为定罪量刑的根据,却能对法官的裁判起到参考作用,为了涉罪未成年人的未来,再辛苦也值得。”
“以案释法”呵护你
今年以来,该院已先后深入到大新、官成、大安、同和等乡镇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0余册,接受群众咨询120余人次。
与此同时,该院还根据青少年学生的年龄特征,来到初中学校,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法制宣传。授课干警围绕盗窃、抢劫、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校园易发案件,循循善诱地教导学生该如何遵纪守法、保护自身安全及有效预防和远离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