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1月6日讯(通讯员 班雷)近日,由江南区检察院公诉科检察员王春华出庭支持公诉的蓝同和诈骗一案,先后参加2015年度南宁市检察机关“优秀公诉庭”评选活动及广西检察机关“优秀公诉庭”评选活动,均获评为“优秀公诉庭”。
2015年10月,该院王春华同志以在蓝同和诈骗案中的突出庭审表现,在南宁市检察院组织开展的2015年度南宁市检察机关“优秀公诉庭”评选活动中,脱颖而出,获得第二名的好成绩。之后,经南宁市检察院推荐参加广西自治区检察院的评比,并获评广西检察机关“十佳优秀公诉庭”。
近年来,该院公诉科在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严格依法办案的同时,努力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年轻干警的业务水平和法律理论水平,积极推荐干警参加上级院举办的各类公诉业务竞赛,并多次取得优异成绩。
(作者单位: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