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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检察机关查办两起渎职侵权案被评为“精品案件”
时间:2016-01-19  作者:陈昌军 文承东  新闻来源: 广西检察网 大号字

  广西检察网119日讯(通讯员  陈昌军 文承东)近日,2015年度广西全区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部门“精品案件”、“优质案件”评选结果揭晓,桂林市检察院反渎局上报参评的五件案件全部获奖。 

  其中,荔浦县检察院反渎局办理的荔浦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原党组书记、副局长谢永生玩忽职守、受贿、贪污、挪用公款案,平乐县检察院反渎局办理的桂林市财政局民族资金管理处原副主任赵军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受贿案被评为“精品案件”。桂林市检察院反渎局办理的桂林市公安局七星分局东江派出所原民警韦农准徇私枉法案,全州县检察院反渎局办理的全州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原副主任廖安林滥用职权、行贿案和平乐县检察院反渎局办理的桂林市财政性投资预决算评审中心评审员田忠良玩忽职守、受贿案被评为“优质案件”。 

   2015年,桂林市两级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五中全会精神和最高检、自治区检察院的工作部署,以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为契机,结合桂林实际,转变观念、拓展思路、提高意识,进一步建立健全反渎职侵权工作机制,不断加大反渎职侵权工作力度,努力在办案质量、办案效率、办案效果上下功夫,全市反渎职侵权工作平稳、健康、有序发展。全年,桂林市两级检察院反渎职侵权部门共受理案件39件,立案3539人,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3438人,提起公诉36人,生效有罪判决32人。立查的3539人中,重特大案件99人。全年查处县处级干部2人,查办乡科级以上干部16人,全年查办多罪名案件数17人。全市两级检察院反渎职侵权部门共立查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932人。 

  通过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为促进桂林市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作者单位:桂林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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