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2月5日讯(通讯员 覃福生)近日,自治区检察院表彰2015年度全区反渎工作先进集体,荔浦县检察院获得全区反渎工作先进集体一等奖,这是该院继2014年度获得全区反渎工作先进集体一等奖后再次获得一等奖,是全广西唯一连续两年获得反渎一等奖的单位,也是全广西唯一连续两年获得反渎“精品案件”的县级检察院。
近两年来,该院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全面履行反渎职侵权职能,科学推进反渎职侵权工作,突出查处涉及危害能源和环境资源、涉农领域、工程建设领域、危害民生民利等渎职侵权犯罪,不断加大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力度。积极拓宽办案思路,加大办案工作力度,查办了一批社会影响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为荔浦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环境。2014年至2015年,该院共立案查办渎职侵权案件8件10人,狠抓案件质量,规范司法行为,办案质量有了很大地提升,而且查办的渎职侵权案件大多数是涉及多罪名的大案,创造该院建院以来的最好成绩,得到上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例如,该院查办的“荔浦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财务股原股长梁桂英滥用职权、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被自治区检察院评为2014年度全区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精品案件”。该院查办的“荔浦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原党组书记、副局长谢永生玩忽职守、受贿、贪污、挪用公款案”,被自治区检察院评为2015年度全区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精品案件”。
2016年1月,该院已立案查办渎职案件1件1人,实现了“开门红”。该院反渎局局长杨易霖表示,荣誉的取得既是对他们工作的肯定,也是对他们工作的鞭策,他们将继续加大执法办案力度,深入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渎职侵权犯罪案件,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好的法治保障。
(作者单位:荔浦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