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3月21日讯(通讯员 何家银)近日,南宁市人民检察下发表彰了2015年度全市检察宣传工作先进单位(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横县人民检察院等8个单位(集体)获评为2015年度南宁市检察宣传先进单位(集体)。该院何家银也获评为2015年度南宁市检察检察宣传先进个人。
2015年,横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宣传工作紧紧围绕检察工作大局, 从抓工作引导,抓机制完善,抓典型策划入手,全方位、多层次地开展检察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并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绩。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该院成立了由检察长任组长的新闻报道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相应的工作方案,形成院领导亲自抓、办公室具体抓、各科室协同抓的宣传工作格局。二是实施目标管理。该院将检察宣传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列入全院目标管理之中,把工作任务量化分解到各科(局)室,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年终各科(局)室目标考评的重要依据。三是建立联系制度,推进检察宣传协同作战。该院加强与党委的联系制度。经常与县政法委、宣传部联系,做到勤汇报、勤宣传、勤反映,争取对检察工作的支持;加强与法院、公安、司法等单位的联系,各部门之间互通简报、信息,搜集新闻线索,捕捉热点问题,交流新闻创作经验;加强与新闻单位的联系。经常与新闻媒体沟通与交流,及时了解他们的报道定位及新闻要求,对有关专题报道共商宣传方案,取得他们的指导和支持。
2015年,该院干警在各类新闻媒体上发表稿件600篇,其中发表在《法制日报》、《检察日报》、正义网等国家级媒体237篇,发表在《广西日报》、《公诉人》、广西检察网等省级媒体132篇,发表在《南宁日报》等市级以下媒体231篇。同时,大力推行推进检察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微博、新闻客户端等四大平台建设。2015年,官方微信发布工作动态、检察新闻38期共96条,官方微博发布544条,网站发布102条,新闻客户端发布6条,“横县检察微博”荣获2015年广西检务微博年度影响力奖,有力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作者单位:横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