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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川县检察院获评“桂林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时间:2016-03-24  作者:卿燕飞  新闻来源: 广西检察网 大号字

  广西检察网324日讯(通讯员  卿燕飞)324日,因在维护妇女及未成年人权益方面成绩突出,灵川县检察院被桂林市妇联授予“桂林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近年来,灵川县检察院始终把维护妇女及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来抓,多渠道、多途径维护其合法权益。该院先后成立了“妇女儿童维权岗”、“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办公室”,开通妇女、未成年人维权“绿色通道”,从组织机构和人员配备上给予充分保障。坚持对涉及妇女、俄日成年人权益的案件专人办理、优先审查,并积极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一方面严厉打击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的犯罪行为,另一方面积极保障失足和受侵害妇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此外,灵川县检察院还与灵川县妇联依托维权岗平台,开展多项针对妇女儿童的帮扶活动,如设立“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热线电话”、建立“妇女儿童专项救助基金”、定期联合开展“百万妇女学法律”等活动。经统计,该院已发放法律宣传手册3万余册,提供专项救助资金2万余元,受益妇女儿童超过1万余人。 

  (作者单位:灵川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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