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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城县检察院妇女儿童维权岗被授予市级“青年文明号”
时间:2016-09-05  作者:刘珊珊  新闻来源: 广西检察网 大号字

  广西检察网桂林95日电(通讯员 刘珊珊)近日,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妇女儿童维权岗被共青团桂林市委授予“青年文明号”的光荣称号。 

  该院妇女儿童维权岗由本院干警及县妇联工作人员共同组成,共有成员17名,平均年龄33岁,是该院平均年龄最小、学历层次最高的团队。近年来,该团队以“青年文明号”争创为抓手,将“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融入妇女儿童司法保护检察工作中。针对妇女儿童为社会弱势群体的特点,该院于2014年创建维权岗,并先后获得了县、市两级妇联、检察机关联合颁发的“妇女儿童维权岗”称号,2015年初,获得了自治区妇联及区检察院联合颁发的“自治区妇女儿童维权岗”荣誉称号。在此期间,维权岗更进一步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从实际工作出发,预防和减少妇女及未成年人犯罪,在维护和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近四年来,共办理妇女、未成年人案件3145人,成功帮教挽救“失足”少年12名,依法帮助“受侵害”孩子及妇女11人,开展大型法制宣传10次;该团队先后被评为桂林市检察机关先进妇女儿童维权岗、桂林市青少年维权岗、县五四红旗团支部等荣誉称号。 

  该院立足检察职能的同时,更注重从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构筑未成年人犯罪维权网络,着力保护涉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首先是深入调研把握规律,调查分析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案发的原因,形成《从无序到有序: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之规范化——以某市检察机关的社会调查运用情况为样本》,获得了广西诉讼法学会学术研究会三等奖、桂林市检察理论年会一等奖。二是延伸帮扶覆盖阵地,不断推进维权工作的深度和广度。打造覆盖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维权网络,成立桂林市首个“检察官爱心志愿者协会”,携手妇联、团县委、工会等部门合力开展困难少年扶贫帮困活动。如针对该县遭受洪水重灾区的贫困儿童,爱心协会联合县医院深入灾区为病患孩子开展义诊活动,为灾区孩子提供免费医疗救助;关注困难弱势群体,如为自强不息的“岩洞最美女孩”李居香开展了献爱心活动,鼓励其积极面对生活和困难。三是注重法制宣传与犯罪预防,结合身边的真实案例,以案释法,开展“送法护春蕾”行动。通过自编《防狼手册》、制作法制电视节目《阳光检察》,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开展校园模拟法庭活动,精心编排《喜羊羊与灰太狼——法治版》乡村留守儿童法制情景剧等轻松“说法”,提高在校学生的法治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 

  (作者单位: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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