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10月17日讯(通讯员 蔡新根)在近日召开的第十四届全国检察长论坛会议·唐山会议上,港北区检察院被评为2016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称号,这是该院连续第二年获得该荣誉。
今年以来,该院紧扣检察中心工作,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弘扬检察“主旋律”,传播法治“正能量”,大力宣传该院落实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上级的决策部署、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及检察工作取得的经验、做法和成效等,为检察工作开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在宣传方式方法上,该院除利用报刊、杂志和网络等传统媒体宣传的同时,还依托微电影、短信、两微一端等现代媒体平台进行宣传,为提高宣传效果,该院还结合年度综治宣传月、民行检察宣传月、举报宣传周、学雷锋法制宣传日和精准扶贫等活动,深入到街头、乡镇、社区、村屯和企(事)业单位及农户家中宣传,提高了宣传工作的社会效果。
同时,该院把宣传工作作为落实检察工作和提高执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做到与检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通过组建宣传队伍、加大宣传培训、加强与新闻单位沟通联系、出台奖惩办法等措施,充分调动了干警的写作积极性。
据悉,1至9月份,该院共开展各类检察宣传活动40多次,发放检察宣传资料8000余份;在市级以上各类报刊、杂志媒体和网络媒体发表稿件300余篇,利用“两微一博”发布宣传信息250多条。
(作者单位:贵港市港北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