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砥砺前行中实现新跨越
——记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南宁铁路运输分院
广西检察网7月8日讯(记者廖崇甫 通讯员王兴亮)有一个先进集体,两级检察机关荣誉光耀夺目:先后荣获 “广西人民满意的检察院” 、“广西综合治先进单位”、 全国“模范检察院”、 全国“科技强检示范院”、“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
在一条条漫长的铁路沿线,在八桂这片经济活跃、市场繁荣的土地上,119名宁铁检察人用青春和热血谱写出一曲曲社会公平正义的动人乐章,用辛勤与汗水维护着这方热土的长治久安。他们秉承服务铁路和谐发展的执法理念,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取得的成绩耀眼夺目。
日历翻开2012年6月13日,宁铁检察机关干警必定记忆犹新,这天是两级检察机关全面完成铁检体制改革移交、实行属地管理的日子。740多天的砥砺前行和改革实践,结出了累累硕果,宁铁检察工作步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
“三个不动摇”继写辉煌
在逆境和困境中,有思路才有出路;在顺境和坦途中,有思路才有更大的发展。“‘三个不动摇’是分院党组坚持践行检察工作的思路,也是宁铁检察机关稳步发展的方向。”宁铁检察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阳寿嵩如是说。
——以执法办案为中心的主导思想不动摇。主导思想是行动的指南。分院党组以提高执法办案为中心的思想政治素质为基础环节,先后开展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等专题教育实践活动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一系列讲话精神,使干警明确“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确保干警不折不扣地公正执法;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为核心,先后组织干警参加各类脱产培训班66期586人次;网络培训32期,参加培训人数2180人次;举办各类专项岗位练兵和竞赛培训26期。
——以反贪办案为重中之重的工作理念不动摇。分院领导始终树立“全院一盘棋”的反贪大格局,始终在重中之重的反贪查案中身先士卒,给干警吃了“定心丸”。2013年12月31日,分院反贪局在办理蒙某某等受贿串案中,分院检察长阳寿嵩到办案点研究侦查思路,给干警加油鼓劲;主管副检察长常驻办案一线组织指挥、协调办案;两级院反贪局长既是指挥员更是战斗员,始终同办案干警与贪官斗志斗勇,奋战40多天,终于顺利办结蒙某某等受贿串案。截至6月25日,宁铁检察机关已立查各类贪污贿赂案23件24人,同比分别上升475%和380%。所立案件均为大案,其中要案7人,占29.17%。立案数和要案数均创十年来最好成绩,并指定在全国铁路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推进会上作经验介绍发言。
——以争创先进和推进基层院“四化”建设为主线的总体部署不动摇。为给基层院插上腾飞的翅膀,分院紧扣基层建设工作主题,积极指导、督促、帮扶南宁、柳州铁检院以“执法规范化标准化、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管理科学化信息化、保障现代化实用化”为目标开展争优创先活动,不断呈现出一个个新的亮点。
2013年6月,分院下辖的南宁铁检院在办理自治区检察院交办的文某受贿一案中,因初查涉及到一副厅级干部收受巨额贿赂的重要线索而遇到阻力和人手不足的困难,分院就及时进行上下协调,并抽调人员集中参与办理此案。南宁铁检院两年多来共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17件21人,因在全国铁路检察机关中成绩显著,2013年3月28日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第五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
分院还为下管辖的柳州铁检院申请专款50多万元,升级驻所检察室“软件”和文明接待室“硬件”,使柳州铁检院一直保持“全国检察机关一级规范化驻所检察室”和“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
“三个服务”成绩显著
“强化‘三项服务’为铁路科学发展提供司法保障,为广西实现“两个建成”作出积极贡献,是分院党组积极引导干警认清广西面临的发展形势和任务,找准融入大环境和服务铁路的一个最佳契合点,也是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做好各项检察工作的立足点。”去年下旬,分院检察长阳寿嵩专门撰文诠释了“三项服务”——
——服务铁路运输安全。近年来, 发生在铁路的“两抢一盗” 比较突出,铁路恐怖袭击事件、盗窃路财路料摆障拦截铁路、损毁信号设备等危害铁路运输安全的犯罪案件也时有发生。铁路系统的复杂化程度不断增加, 保障铁路运输安全的任务也更加艰巨。宁铁检察机关积极与公安、法院不断加大执法力度,从严打击发生在铁路区域内“两抢一盗”、故意杀人、爆炸、伤害、运输贩卖毒品、拐卖妇女儿童和涉及破坏高铁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分子。2012年以来,宁铁检察机关共向法院提起公诉306件448人,有罪判决率100%。
——服务铁路多元经营。自2012年铁道部下发《关于推进铁路多元化经营的意见》后,铁路多元经营企业不断转型升级,自主经营,独立参与市场竞争的“实体型”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包括采矿业、采油业、高新技术企业、工程施工和监理、房地产业、装卸、仓储及贸易业等,多元经营领域总收入占铁路运输业收入近半壁江山。为此,宁铁检察机关立足法律监督,延伸法律触角,出台了《宁铁检察机关开展服务千百十亿元企业工程”行动实施方案》,深入多元铁路企业,“问需”、“问计”,提出检察建议36条,协助企业解决合同纠纷多起,为单位28件总标的金额2468万余元的涉讼案件提供法律服务,督促、支持企业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避免损失1454.5万元。
——服务铁路路网建设。“五纵五横” 广西铁路网已制定规划。目前,南宁铁路局已开工建设25个铁路项目,投资规模达2000多亿元。铁路建设项目之多、标准之高、里程之长、投资之大,在广西铁路建设历史上前所未有。
为确保国家建设资金投资安全和减少“工程上马、干部下马”的发生,宁铁检察机关从“打、防”入手——“打”,即突出查办铁路路网建设的职务犯罪,集中力量依法查办招标投标、资金管理、物资采购等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2012年以来,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00多万元,保障了国家投资安全。“防”,即对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宁铁检察机关先后与沿海建设指挥部等6个铁路建设签订“检企共建”协议,开展“工程优质、干部优秀”等预防活动。检察干警先后到共建单位开展法制教育讲座26场次,1600多的教育干部职工收到教育,在千里铁道线上筑起了职务犯罪预防的绿色屏障。
“三个保障”初步落实
“人、财、物”是完成各项检察工作的根本保障,也是铁检改革实行属地管理的难点。人的关键点是落实“三定”方案;财的关键点是办案经费等纳入自治区财政预算;物的关键点是办公和技术用房建设。经多方共同努力,“三保障”已逐步落实——
——“三定”(定单位职责、定内设机构、定人员编制)方案基本落实。宁铁检察机关移交属地管理后,即指定专人负责,积极配合自治区检察院起草宁铁两级检察院“三定”方案,自治区编委于2012年11月27日批复了该方案。2013年,两级院成立了案件管理部门;对125名干警符合公务员登记条件,已予以登记;干警医疗保险移交、公积金账户过渡、公务员工资套改等工作已落实到位。2013年1月,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检察院对分院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实现新老交替。
——办公办案经费均有保障。在铁检管理体制实施属地管理移交前,宁铁检察机关的检察办公经费、干警工资由南宁铁路局保障。移交属地管理后,在自治区检察院和自治区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宁铁检察机关办公办案和干警工资等经费能够与移交前对接,各项经费均纳入自治区财政预算,有较好保障。
——办公和技术用房建设正抓紧落实。作为全路17个铁检分院中唯一不在省城的南宁铁检分院,从柳州搬迁到南宁后,面临的第一道难题是无办公场所和技术用房问题。在各级机关的统一协调下,分院办公和技术用房建设正有序推进,有望于2015年底建成。
没有比人更高的山,没有比脚更长的路。昨天他们“摸着石头过河”,今天他们收获压枝硕果。宁铁检察机关——这支团结奋进、求实创新的政法集体,他们将以更加坚实的步伐,为进入高铁时代的铁路改革发展稳定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