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23日-25日,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在南宁召开,会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了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崔智友向大会所作的关于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的报告。
报告显示,2010年以来,我区检察机关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从制度机制、监督管理、能力素质等方面入手,深入持久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多项检察业务工作走在全国前列,检察机关办案质量逐年提高,全区检察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今年初,在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上,自治区检察院工作报告的赞成率为96.23%,比2010年的86.23%提高了10个百分点(2010年—2013年自治区检察院工作报告通过率分别为86.23%、87.5%、90.27%、96.23%),创下实行电子票决以来的历史新高。
崔智友检察长的报告,主要从持续推进制度建设、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强化外部监督制约、深化检务公开、加强素质能力和作风建设五个方面介绍了我区检察机关2010年以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工作的主要情况。
崔智友检察长表示,全区检察机关将以落实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为抓手,以确保严格司法、公正司法为核心,不断完善强化内外监督、深化检务公开、推进检察信息化的机制和措施,努力把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推进平安广西、法治广西、美丽广西建设,为全面深化改革、实现我区“两个建成”奋斗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自治区检察院崔智友检察长在大会上作报告

大会掠影
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4年9月23日在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