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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智友:用制度和机制固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时间:2014-10-21  作者:邓铁军 农丽婕  新闻来源: 大号字

  崔智友在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上强调    

用制度和机制固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广西检察网10月21日讯(记者邓铁军 通讯员农丽婕)10月15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精神、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和全国政协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的重要讲话精神、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自治区党委书记彭清华在全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的讲话精神。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崔智友强调,要用制度和机制固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崔智友强调,全区各级检察机关要认真做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工作和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做到思想不能疲、劲头不能松、措施不能软,继续查摆和解决存在突出问题,继续加大专项整治力度,继续抓好整改措施和各项制度落实,继续加大查处违反八项规定行为和腐败案件力度,继续以整风精神加强和改进党内生活,持续把教育实践活动推向深入。教育实践活动基本结束了,但活动收尾不是作风建设的收场。全区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人员必须深刻认识作风问题的顽固性、反复性,要始终绷紧作风建设这根弦,以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的决心和毅力推进长效机制建设,继续认真抓好建章立制工作,用制度和机制进一步固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崔智友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充分认识检察权的人民属性,着力促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依法打击各类犯罪活动,依法保障人民享有更加广泛、更加充实的权利和自由,保证人民广泛参加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要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坚持重大事项、重大决策向人大报告制度,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积极配合人大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和立法、监督调研,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制度。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自治区检察院关于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专项报告时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和细化相关执法办案规范,健全工作配套制度,不断加强和改进各项检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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