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本站已支持IPv6网络
当前位置: 首页-区院新闻
区院新闻
江西检方将对"红通"2号犯罪嫌疑人李华波依法提起公诉
时间:2015-05-11  作者:赖星  新闻来源: 正义网-检察日报 大号字

 新华社南昌5月10日电(记者 赖星)江西省检察院10日发布消息称,“红通”2号犯罪嫌疑人李华波已被押解回江西,江西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完善证据,对其依法提起公诉。

  5月9日上午,江西省鄱阳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原股长李华波被遣返回国,16时,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江西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对李华波依法讯问后,向其宣读了鄱阳县检察院逮捕决定书。当晚,李华波被押解回江西。至此,李华波被成功缉捕,成为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天网”行动的又一重大战果。

  据江西省检察院介绍,2006年10月至2010年12月,时任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股长的李华波,利用管理鄱阳县农业、林业、水利等基本建设专项资金职务之便,伙同县农村信用联社、县财政局相关人员,通过私盖伪造的公章、提供虚假对账单等手段,转移县财政局资金9400余万元,后逃匿至新加坡。

  2014年8月,上饶市检察院依据修改后刑诉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向法院申请没收李华波违法所得。这起案件成为我国修改后刑诉法增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后,检察机关依法申请没收潜逃境外贪官违法所得第一案,为外逃贪官敲响了“海外不在法外”的警钟。

警警 广西网警虚拟岗亭 广西网警ICP备案 察察
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0954号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