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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检察官专题研修班在广西南宁开班
时间:2015-07-03  作者:孙桂江 李迅华 邓光明  新闻来源: 广西检察网 大号字

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检察官专题研修班在广西南宁开班

自治区检察院崔智友检察长会见老挝最高人民检察院人事部副主任孔佩·莱斯博恩胡昂为团长的代表团一行

7月1日,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崔智友会见了代表团一行

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检察官专题研修班在广西南宁开班

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检察官参观访问广西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检察院

 

 

  广西检察网7月3日讯(通讯员  孙桂江 李迅华 邓光明)7月1日,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国际合作局和国家检察官学院主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和国家检察官学院广西分院承办的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检察官专题研修班在广西南宁开班。这是广西检察机关协助最高检为国外检察官同行举办的首个专题研修班。

  专题研修班为期10天,老挝最高人民检察院人事部副主任孔佩·莱斯博恩胡昂为团长的15名老挝检察官参加研修。专题研修班邀请中方五位资深教授和检察官举行专题讲座,内容包括中国检察制度、中国大陆打击腐败犯罪的侦查措施、中国特色侦查监督制度、中国特色公诉制度、中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等。此外,研修班还将进行座谈交流,参观访问广西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检察院、南宁市监狱、国家检察官学院广西分院新址等。

  7月1日,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崔智友会见了代表团一行,对他们到广西进行交流学习表示热烈欢迎,并向客人介绍了广西作为第三批试点省份开展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的有关情况。崔智友指出,中老两国同为社会主义制度国家,政治体制一样,法律渊源相似,两国检察机关同样坚持党的领导,接受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监督,双方在相互借鉴、交流、学习、探讨上有很多便利条件。广西检察机关愿意以举办此次研修班为新起点,与老挝检察机关一起,采取有效措施,共同贯彻落实好两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签署的合作谅解备忘录,互相学习,深入研讨,分享经验,增进友谊,深化务实合作,为全面推动中老两国检察机关的交流与合作、促进中国—东盟交流合作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孔佩·莱斯博恩胡昂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为此次研修班所做的工作,以及一直以来对老挝检察机关的帮助与支持表示感谢。他说,通过第一天的授课和参观访问,初步了解到中国检察制度、检察机关工作制度、职能等与老挝基本相似,切身感受到广西检察工作的显著成效,特别是检务综合服务大厅和侦查指挥中心的建设非常值得学习借鉴。希望今后双方的交流与合作能进一步加强,双方检察官能共享各自有益的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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