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西检察网6月27日讯(通讯员 覃家貌)6月24日至26日,来宾市兴宾区检察院“举报宣传周”工作组来到了兴宾区石牙乡,采取退还没收赃款、发放宣传资料及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的形式,以提高广大农民群众主动举报违法犯罪行为的意识。
经笔者了解到,近年来,该检察院严厉打击涉及危房改造、低保、退耕还林等领域的涉农职务犯罪,依法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在石牙乡政府的篮球场,工作组向33名石牙乡农户退还赃款69500元。此批赃款是石牙乡潭蓬村委党支书江某某、村委主任覃某某在2010年至2013年担任村委干部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为农民群众办理危房改造及低保的过程中,收受村民的好处费。承办此案的检察官在审查过程中,通过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以法育人,成功突破两人心里防线,劝其退还赃款所得69500元。目前,两人涉嫌受贿罪已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他讲开锅煮菜要放油,没有油钱就办不了,如果不给,又担心得不到危房改造指标1.4万元,房子建不成,又没地方住了……现在拿回属于自己的血汗钱,很开心,很感谢检察官帮助我们!”石牙乡村民江德芳领到退还的钱时高兴得合不扰嘴。
为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主动举报性和让他们了解更多的举报法律法规,该院工作组还向他们发放了500多份举报宣传资料。
“有一个大镇一年就被我们检察机关立案查处了12名基层干部,十分让人惋惜。组织培养一名干部不容易,但查处一名违纪违法干部却很简单,大家不要辜负组织的厚爱,要珍惜今天的生活,为老百姓做一些实实在在的事……”工作组成员、兴宾区检察院副检察长覃城在为该乡党员干部上党风廉政教育暨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时严肃地说道。
“通过讲座,我知道了身边的一些干部知法犯法,最终入狱。我们每个干部都要提高学法守法的意识,时刻绷紧法律这根弦,保持廉洁自律。如果发现有职务犯罪行为,我一定向检察机关举报。”石牙乡一村党支书韦育年在听完讲座后向笔者说道。
(作者单位: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