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害群众领取赃款

广西检察网8月1日讯(通讯员 严强)2014年7月31日上午,马山县人民检察院于马山县金钗镇组织召开退赃现场会,将侦结的马山县金钗镇乐江村委张某和黄某受贿案中所追缴的174500元赃款全部退还受害人。县纪委监察局及金钗镇主要领导出席现场会。
近年来,马山县人民检察院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反腐工作的部署,不断强化打击职务犯罪的措施、力度,集中查办了一批侵害农民权益、影响农村稳定的职务犯罪案件,保障了国家惠农资金的投入安全,为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今年上半年,共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案件6件9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95200元。
(作者单位:马山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