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自治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
第20160440号提案的答复
魏敦友委员:
您好!您在自治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建立广西检察博物馆,进一步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的建议”提案(第20160440号),由自治区政协办公厅交我院单独办理。我院高度重视您的提案,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为使社会各界群众和国内、国外同行更直观地了解广西检察的起源、发展及现状,同时也为迎接2015年11月第九届中国—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在南宁召开,自治区检察院于2015年5月份开始筹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院史展览室。经过6个月的建设,该院史展览室于2015年11月建成并投入使用。在第九届中国—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期间已接待13个参会代表团参观,很好地向东盟各国、港澳地区参会代表展现了广西检察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的工作成效和业绩,随后还多次接待了高检院有关领导、自治区检察院退休老干部、全区部分检察干警等参观视察,均得到了充分肯定。
目前,自治区检察院院史展览室建设地址位于国家检察官学院广西分院新址办公楼二楼。筹建期间共收集图片资料3800多幅、选定上板照片480多幅,收集实物资料80余件、选定展示50余件。展览分前沿、历史沿革篇、政法旗帜篇、领导关怀篇、司法办案篇、队伍建设篇、与时俱进篇、检察荣誉篇、友好往来篇、结束语等10个部分、共87块展板、实物陈列展品50余件,以图文展板、历史实物陈列、多媒体视听展示等多种表现形式较为全面地展示了新中国检察制度发展壮大和广西检察工作的发展历程。今年3月,自治区检察院再次对院史展览进行补充改版和重新布展。重新整理收集重要史料图片20幅,对20块展板图文进行重新编排设计,调整布展展板28块,完成展厅两侧沙雕背景墙的二次喷绘。
因考虑到自治区检察院院史展览室与广西检察博物馆的功能和作用相当,为了避免重复建设,我们暂时不考虑建设广西检察博物馆。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在已建成院史展览室的基础上,尽可能按博物馆建设的要求,系统地收集有关文献和实物资料,及时调整更新展板内容,进一步加大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陈列展品收集力度,丰富多媒体视听材料,增强院史展览室的检察文化底蕴和法治属性,并充分发挥功能作用,适时组织对外参观视察活动,进一步发挥好检察文化在讲好检察故事、传递法治正能量的作用,为社会各届和国内外同行从整体上了解广西检察工作的前世今生及未来提供直观、珍贵的视听资料,同时,也为进一步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提供较好的物质基础。
衷心感谢您对检察工作的关心、监督和支持!如有其他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告知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加以改进。祝您工作顺利,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2016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