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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着力优化营商环境
时间:2018-11-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着力优化营商环境

 

2018年,广西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桂发〔201810号)工作要求,在全区检察机关深入开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一年来,全区检察机关全面落实各项工作安排,坚持立足检察职能,坚持问题导向,主动融入发展战略,强化组织领导,细化服务举措,实化工作成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制定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和措施,为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制度保障和行动指引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充分认识到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意义,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要求,自觉强化聚焦大局、服务大局、保障大局意识,切实把改善、提升营商环境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结合检察机关职能和责任,制定了五项服务“深化改革创新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措施,一是强化服务大局意识,努力为优化营商环境贡献检察力量;二是依法履行检察职责,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和良好经济秩序;三是讲求办案策略,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四是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五是积极为企业和企业家提供法律服务,构建新型清亲检企关系。此外,制定了一批相应的配套制度,如制定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支持企业家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营造保障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支持企业家创新创业的通知》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履行检察职能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保障和促进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持续深化改革创新,大力开展专项整治,着力营造惠商安商的发展环境。

二、充分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营造了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

全区检察机关充分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责,坚持正确的司法理念,依法查办危害、破坏营商环境的犯罪。准确、及时、有效打击涉及民生领域、金融领域、税收征管领域、侵犯企业家财产权领域、创新权益领域及经营自主权领域等的违法犯罪,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依法惩治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等各类产权以及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对轻微刑事案件,依法从宽处理,同时对于严重侵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破坏公平竞争、诚信经营市场环境的重大犯罪,依法严肃打击。在实施具体司法行为时,坚持查办案件与规范行为并重、采取强制措施与保障合法权益并重、惩治犯罪与挽回损失并重、严格公正廉洁司法与理性平和文明规范司法并重,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界限,并注意改进办案方式方法,有力维护健康了有序的市场秩序,营造促进市场经济主体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

三、强化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取得了良好营商环境公益保护效果

   全区检察机关坚决贯彻公益诉讼改革部署,立足本地实际,勇于担当,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真抓实干,工作态势良好,取得良好成绩,对营商环境的公益保护效果也逐步显现。截止201810月,全区检察机关共发现公益诉讼线索1369件,立案63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或公告460件,提起公益诉讼32件,一审审结4件,公益诉讼工作切切实实地取得了明显进展和成效:在资源保护领域,共挽回被损毁国有林地688.685亩,挽回各级集体林地中生态公益林211.09亩,督促地方政府完成林地清收还林任务240.47亩,挽回、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的耕地147.59亩;在生态环境领域,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的水源地面积515亩,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64.82公里,清理被污染水域面积4166.68亩,保护被污染土壤900.51亩,督促回收和清理生产类固体废物4733.2吨,其中危险废物4628.4吨;在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督促收回被欠缴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约3.65亿元;在国有财产保护领域,督促保护、收回国家所有财产和权益的价值5279.64万元。

四、积极延伸检察职能,为市场经济主体提供了优秀检察产品和服务

一是充分发挥服务非公经济工作站服务平台作用,为企业提供针对性的门诊式法律服务。全区检察机关积极搭建服务非公经济工作站服务平台并完善检察机关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和12309检察服务中心平台,为企业和经济人士寻求法律咨询、司法救助等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综合检务服务中心的一站式服务,快速办理企业涉检业务;对涉及企业、经济人士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控告和申诉,依法及时审查,严格按照法律的管辖规定、诉求性质和相应的法律程序办理。二是做好企业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工商联的联络服务工作。全区检察机关高度重视加强与企业人大代表的经常性联系,通过开通企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热线、联络微信号,及时通报检察工作动态,了解企业存在的问题,高度重视办理企业代表、委员的议案、提案,按时按质完成议案、提案的办理工作。选定挂点服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所在企业,定期组织召开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座谈会,通报检察工作情况,征询对检察服务和保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共同保障和促进经济健康发展。三是依托公诉案件审查办理模式改革,提高办案效率,优化表格菜单式审查报告。2018年全区基层检察机关共适用表格菜单式审查报告模式审查案件9232件,审查起诉平均办案时间缩短至34天,有效减少内部办案文书制作时间消耗,缓解人少案多矛盾,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

五、检察干警服务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素质能力得到了明显提升

一是司法理念明显增强,工作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提高,加强对业务知识的研究,注重提升自身创新能力。能够牢固树立群众观念,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用心倾听群众诉求,深入群众听取对检察机关服务经济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找准新常态下检察工作服务经济发展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司法理念也得到不断提升。在严格依法办案的前提下,牢固树立审慎理念、善意理念、谦抑理念,既始终把握法治原则和法律底线,严格执法、依法办案,对危害经济社会发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又深入分析全面深化改革对现有法律政策的影响。二是服务经济发展意识明显强化,全区检察机关主动服务经济发展的意识得到强化,推进法治社会、信用社会建设能力得到增强,坚持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努力营造公平、公正、透明、稳定的营商环境。司法办案的整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得到有机统一。三是司法行为明显规范,全区检察机关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全力营造公正、公开、透明的法治环境和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坚决杜绝对待当事人冷硬横推的现象,避免出现对待当事人和来访群众不够热情、耐心,解答不够细致,有时不注重释法说理,不注重矛盾化解的问题。

下一步,全区检察机关将根据广西“三大定位”新使命和“五个扎实”新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效果导向,找准突破点,把握发力点,为把广西打造成投资环境优良、企业家竞相投资、创新创业者实现梦想的新高地积极贡献检察力量。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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