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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自治区检察院2018年绩效考评工作成效展示
时间:2018-12-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广西自治区检察院2018

绩效考评工作成效展示

 

2018年,广西自治区检察院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和自治区党委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最高人民检察院、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依法履行职责,各项检察工作持续发展进步。刑事执行检察、检察技术办案分别排全国第3位、第8位,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检察外事等工作在全国相关会议上介绍经验。人民群众对全区检察队伍满意度连续6年排广西政法机关第1位。在2017年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开展省级人民检察院队伍建设满意度调查中,广西检察机关总分排全国第3名。自治区检察院工作报告在今年1月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赞成率97.81%,创历史新高。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批示广西检察工作一直做得比较主动,充分肯定广西检察工作。

一、坚持高位推动,强化组织领导

一直以来,自治区检察院党组对机关绩效管理和考评工作高度重视,把绩效管理作为一把手工程抓紧抓实抓好,将绩效管理纳入检察工作全局,与检察业务同步谋划、共同推进。一是及时调整院机关绩效考评领导小组成员,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崔智友担任组长,分管院领导任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领导小组成员,系统谋划和有序推进机关绩效管理和考评工作,集中研究机关绩效考评的重大事项和工作部署。崔智友检察长多次对机关绩效考评工作作出批示、指示,为院机关绩效考评工作指方向、作部署、提要求。5月,院党组专门审议2018年度机关绩效计划,听取院绩效考评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贯彻落实自治区绩效考评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加强和改进机关绩效管理和考评工作的措施。二是细化目标责任分解促工作落实。院党组认真履行绩效考评主体责任,及时组织学习有关绩效考评文件精神,深刻理解、准确把握最高人民检察院、自治区党委年度工作部署及要求,坚持把自治区党委、政府重要文件、重要会议、重大决策的目标要求,逐项细化到具体工作任务,有力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年度绩效计划、共性目标和专项考评目标下达后,及时召开协调会进行部署,将各项考评指标细化分解落实到分管院领导和机关各部门,明确分工负责,层层落实责任,使抓细、抓实、抓实效成为工作常态。三是强化督促检查,及时查漏补缺。院党组坚持将绩效考评工作纳入每季度党组工作要点推动落实,每月院务例会听取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汇报绩效考评职能指标当月落实情况和下个月推进实施安排。机关各部门指定专人认真对照绩效计划、共性指标和专项考评指标任务,逐项梳理本部门绩效考评指标任务工作进展情况,开展自查自纠。院绩效考评办公室通过召开协调会、通报会、座谈会,对列入绩效考评的年度重要决策、重点工作任务和阶段性重点工作进行盘点梳理,通报考评指标任务落实情况。通过层层传导压力,人人明确责任,协调推进绩效考评工作有效落实。

二、认真履职,扎实推动新时代广西检察工作升级发展

(一)讲政治顾大局,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始终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培训,以一月一主题宣讲、设立新时代讲习所等形式,不断丰富学习新阵地,做到检察人员全覆盖无遗漏。认真组织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政法工作、检察工作和对广西工作重要指示,学习贯彻党中央、最高人民检察院和自治区党委召开的重要会议、下发的重要文件,结合实际研究贯彻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今年以来,自治区检察院党组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自治区党委、最高人民检察院重要会议、文件精神41次,向最高人民检察院、自治区党委及党委政法委、党委组织部书面报告工作101自治区检察院关于学习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出访文莱和新加坡期间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鹿心社书记在自治区检察院调研时指示精神,以及四个强化破解公益诉讼四大难题广西做法,获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批示肯定。

(二)自觉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服务大局能力水平进一步提高

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广西三大定位新使命和五个扎实新要求,紧紧围绕自治区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履职尽责,为广西经济社会平衡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提升政治站位,全面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把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作为重大任务抓紧抓实,坚持从严从快批捕、起诉方针,配强办案力量,会同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高级法院制定侦捕诉审衔接工作措施,加大打击力度,重点关注边境地区、民族地区、偏远地区以及基层矛盾复杂、宗族势力强大的地区,突出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乡霸村霸、插手民间纠纷非法牟利的讨债公司”“职业医闹等犯罪团伙,深挖彻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确保扫黑打伞同步推进。逮捕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4300多人,起诉3200多人,对永福县原政协主席刘某某等3名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依法提起公诉。二是以更多更优检察新产品,在打造广西营商环境新优势中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及时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制定加强产权司法保护、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服务“三大攻坚战”、支持企业家创新创业、为一带一路和美丽广西建设提供司法服务系列指导意见,部署具体贯彻落实措施。依法严厉打击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泛北部湾经济区合作过程中涉及产业合作、金融服务、设施联通、经贸往来、能源资源合作、货物运输等领域的犯罪活动。加强与东盟国家司法交流合作,依法保护涉外企业合法权益,工作做法在第三次全国检察外事工作会议上作经验发言,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联合承办东盟国家检察官、法官研修事宜,获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批示肯定。三是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优质司法保障。服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依法严惩妨害重大项目建设、危害投资和资产安全的犯罪,突出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起诉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500多人。服务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积极参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和平安农村建设,深入开展协助解决农民工讨薪专项活动,加大对农民工群众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专项活动期间,广西检察机关通过支持起诉、诉讼监督,推动讨薪讨债案件得到及时处理,帮助623名农民工追索被拖欠的劳动报酬1253万多元,兑现了让辛苦一年的农民工回家过好年的承诺。积极推动司法救助与精准脱贫衔接,更加重视用好用足司法救助政策,把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救助范围,共发放救助金693多万元,工作做法在全国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助力脱贫攻坚战推进会上作经验介绍。服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继续深化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900多人,起诉2300多人,对走私洋垃圾等重大环境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审查起诉10多人,依法从快起诉跨省非法转移倾倒危险废物案件20多人,圆满办结“9.3”广东垃圾跨境倾倒案件赔偿事宜。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有关部署以及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广西开展回头看发现的问题,联合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等12家区直行政机关联合制定《广西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公益诉讼工作联动机制工作规则》,共同推动侵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问题及时有效解决,推动形成公益诉讼大配合格局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开展环漓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服务保障打好南流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攻坚战、违法网箱养殖造成水源污染问题专项监督百日会战等专项活动,用更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1月至11月,全区检察机关立案公益诉讼案件500多件,提出检察建议等诉前程序案件400多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30多件,工作做法获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批示肯定和《人民日报》刊载。

(三)保安全护稳定,为迎接改革开放40周年和自治区成立60周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责,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作用更加彰显,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同比上升11.2%、起诉同比上升11.1%一是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全面贯彻落实党委(党组)国家安全责任制,制定26条工作措施推动维护国家安全工作形成制度化。针对边境地区三非四贩活动易发多发情况,依法打击破坏国(边)境管理秩序犯罪,起诉偷越国(边)境犯罪280多人,坚决维护边疆稳定。二是依法严惩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重大刑事犯罪,保护民生民利。严惩暴力伤医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起诉100多人。严惩黄赌毒、严重暴力犯罪,起诉19900多人。坚决惩治各类损害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犯罪,继续深化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开展涉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起诉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领域犯罪100多人。依法妥善处理桂林桃花江龙舟倾覆致17人死亡、贺州市八步区红缨幼儿园保育员虐童案等重大敏感案(事)件。三是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广西检察版,出台广西检察机关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24条工作意见,构建以全面提升刑事犯罪综合防治能力,刑事诉讼监督能力,多元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能力,涉检信访案件、矛盾多元化解源头治理能力,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司法保护机制建设和智慧检务便民利民能力为目标,深入推进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按照网上网下即时受理,线上线下一体处理要求,全区检察机关同步设立“12309检察服务中心,全面整合和优化信、访、网、电等诉求表达渠道,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一条龙、一揽子、一站式检察服务。组织开展涉检信访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活动,对近3年的涉检信访积案以及可能发生重大信访风险的案件进行大排查大化解,全面清理、精准排查并成功办理处理了一批信访来访案件,实现全区检察机关信访总量下降,没有发生重大信访案(事)件的良好维稳态势。崔智友检察长跨省远程视频接访、三级检察机关联合救助帮扶申诉人的做法,在全国检察机关会议上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充分肯定。四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积极开展以案释法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进工地六进普法活动,参与对校园欺凌、校园贷等违法犯罪活动的专项治理,与自治区教育厅共同推动全区三级检察院领导干部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讲法治课,有效推动将法治教育纳入学校教育体系,积极参与整治净化校园及周边环境,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和正常教学秩序,保障学校权益和教师尊严,保护学生健康成长。1月至11月,全区各级检察院领导担任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23人,讲授主题法治课23成立八桂护未队广西未检巡讲团,持续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共开展法治巡(宣)讲活动800余场(次),发放法治宣传教育资料70多万份,获老师、家长和学生们的高度赞誉。

(四)全面强化法律监督,以高质量法律监督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在深化依法治国实践中发挥更大作用

始终坚持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深入开展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专题调研,进一步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推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与其他执法司法机关工作有机衔接。二是突出监督重点,综合运用纠正违法、检察建议、再审检察建议、抗诉等监督方式,进一步促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平衡充分发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200多件、监督撤案300多件,纠正漏捕1800多人。对认为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80多件,提出民事行政抗诉、再审检察建议190件。部署开展监督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财产刑执行和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检察监督等专项活动,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情况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000多人。三是认真总结分析诉讼监督中普遍遇到的困难问题以及侦查审判执行环节存在的共性问题,通过制定文件、完善制度、发布典型案例等加强针对性指导,提高司法规范化水平,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等改革要求。持续开展民事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活动,重点监督涉案人员众多的规模性造假和中介服务机构居间造假,共对10多件虚假诉讼案件提出抗诉或检察建议。

(五)狠抓落实,全力支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坚持在保持改革定力、深化落实上下功夫,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和人民满意度一是全力支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圆满完成检察机关自侦和预防部门转隶工作依法妥善处理转隶后遗留职务犯罪案件。建立和完善检察机关与监察委员会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衔接办法,认真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成功办理广西首例没收职务犯罪嫌疑人违法所得申请案,共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500多人,圆满完成张文雄、陈旭2名外省原省部级干部职务犯罪要案的审查起诉和出庭支持公诉,2名被告人均当庭认罪悔罪,表示不上诉,在全方位反腐败新格局中持续发挥作用,获中央、最高人民检察院和自治区领导充分肯定二是加快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制定《2018年广西检察改革工作要点》,深化各项改革。做好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各项准备工作,努力解决检察工作发展不平衡、不全面、不充分等问题。加快建立和完善检察官员额统一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健全员额退出、增补机制,完成全区第二批178名员额检察官遴选。认真落实领导办案制度,全区检察机关领导办案占办案总数的29.89%崔智友检察长带头办案出庭履职获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检察日报》报道。三是统筹推进现代科技与司法改革、检察改革、司法办案深度融合,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广西作为全国检察机关开展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建设的唯一试点地区,1213,广西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正式开通运行,全区相关法院、检察院、刑罚执行机关在办案平台系统实现全面案件数据传输,完成了办案平台建设任务,为全国减刑假释工作模式改革提供了广西样板。全区侦监业务办案智能辅助系统已于近日正式上线运行,贵港、崇左、贺州等检察院智慧公诉试点取得阶段性进展。移动安全办公一体化平台、数字化刑事执行监督管理平台2个项目在首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参展,获最高人民检察院表扬肯定

(六)强化过硬检察队伍建设,把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引向深入,为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自治区检察院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广西检察队伍建设的意见》,将2018年确定为全区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年,全面加强过硬队伍建设。自治区检察院党建工作在全区组织部长会议上作经验介绍,工作经验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以信息形式向全区各地各部门推广学习借鉴,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获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评为十佳百优学习品牌。坚持以党建带队建,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一思想和行动。坚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检五查五整顿专项行动,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月活动,深入排查解决检察队伍在思想、执纪、作风、办案、管理五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作风建设抓在日常、抓在经常。46个集体、17名个人获高检院表彰,在全国检察机关第九次双先表彰中,1个单位获评全国模范检察院、2人获评全国模范检察官,4个单位荣立集体一等功、3人荣立个人一等功。零容忍态度立案查办检察人员严重违纪案件。强化检察专业化建设。全面推行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共举办各类脱产培训班51期,培训学员4614人次。强化基层基础建设,积极沟通协调,争取相关部门在业务经费、两房建设等方面支持,努力为基层检察院排忧解难。今年积极争取高检院专项补助资金240万元,支持钦州、崇左、百色、玉林等地检察院办案经费及装备建设;争取自治区发改委将玉林市福绵区、崇左市龙州县、梧州市龙圩区、北海市合浦县、百色市西林县检察院两房建设项目纳入国家十三五规划的保障范围,新增总建筑面积12227平方米,新增总投资3944万元;争取自治区财政厅中央和自治区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增量)200万元,支持贺州市新设立的平桂区检察院办案及业务装备建设。建立上级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基层、内设机构对口指导基层等工作制。1月至10月,自治区检察院党组领导深入各市、县检察院开展专题调研、指导案件查办、指导案件开庭、专项督查共107人次,累计170多天。积极协调组织人事、财政等相关部门,通过适当降低门槛和开考比例、落实从优待检各项政策等,着力解决部分地区基层检察院招人难留人难问题。

(七)自觉接受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取得新发展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应接受监督意识,不断完善接受监督的途径、方式和机制,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一是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就加强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等工作情况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二是建立直接联系代表、持证约见联络等制度,打造传统媒介+新兴媒体代表服务平台链,为代表监督检察、提出意见提供常态化、精细化服务。依托开展“12309,检察为民新体验等主题活动,邀请人大代表专题参与并视察检察工作429人次。联系服务代表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在最高人民检察院联系服务人大代表工作会议上介绍经验。三是定期向政协、各民主党派、工商联通报检察工作情况,主动征询意见建议,组织召开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座谈会,就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开展联合调研。注重从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中选聘特约检察员、专家咨询委员参与决策。四是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深化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检务公开机制,做好重大敏感案件信息发布。111月,全区检察机关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68898件、重要案件信息4077条,公开法律文书27809份,全区有12个市分院法律文书公开比例达100%。积极探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新的增长点,探索发布扫黑除恶、公益诉讼等社会关注度高、涉及民生民利的案件以及检察机关重点工作、专项检察业务等有关信息。今年上半年,在高检院通报中,广西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35451件,排全国第12,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550件,排全国第17 ,公开法律文书14304件,排全国第13。自治区检察院本级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608件,排全国省级院第9,发布重要案件信息6件,排全国省级院第7,公开法律文书2份,排全国省级院第5。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人民监督员监督评议案件工作,健全完善保障律师公开评议案件27件。开展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参加人员17024人。通过官方微博、微信和新闻客户端等新媒体以及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做好检察宣传和舆论引导,平稳高效处置涉检舆情。全区36个检察院获评2018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广西检察院微信公众号获国家电子政务理事会颁发2018年政府网站政务微信卓越奖荣誉称号。

三、绩效考评自评情况

(一)职能工作指标。根据自治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下达《自治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机关绩效计划》,目前,绩效计划64项三级指标79项关键步骤,已按时完成18项三级指标26项关键步骤,余下46项三级指标53项关键步骤因完成时限截至12312019110,经督查评估,届时将全部按时完成,自评分为满分。

另外,2018年度绩效计划下达后,最高人民检察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先后给广西检察机关新部署了一些重大工作。经主动申报并经自治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已批复同意8临时性重大工作纳入2018年度绩效考评,年底前将全部完成。

(二)共性工作指标。根据自治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2018年度自治区直属机关共性指标》,自治区检察院列入考评对象的三级指标有9项,包括干部队伍建设意识形态工作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信息工作、保密工作、党委督查工作公共机构节能网络安全管理。经督查评估,各项考评任务年底预计顺利完成,自评得分满分。

(三)专项考评指标。2018年,根据自治区有关专项考评文件通知,自治区检察院列入考评对象的专项考评任务有6项,包括定点帮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治建设、政协提案办理、优化营商环境、金融风险防控与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等。经督查评估,各项考评任务年底预计顺利完成,自评得分满分。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2018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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