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茅桥地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聘用制书记员招聘面试公告
根据《广西检察机关2021年度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公告》有关规定,现就广西壮族自治区茅桥地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聘用制书记员招聘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各招聘职位根据该职位考生笔试成绩,按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4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前述比例要求的职位,该职位所有参加笔试人员均进入面试;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的考生应携带如下证件、材料,按招录机关规定的时间到茅桥地区人民检察院204政治部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南宁市青秀区民主路1-8号)。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2022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在读学历层次证明原件);
3.其它涉及报名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4.本人“广西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打印件、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12月15日7:30以后)、《个人承诺书》(“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还需本人考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考生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不实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12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
18:00。
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茅桥地区人民检察院204室政治部(南宁市青秀区民主路1-8号)。
四、面试时间
2021年12月18日(星期六)上午8:30
五、面试地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茅桥地区人民检察院六楼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一)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1.请考生于考前14天自行申领“广西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提前做好48小时内核酸检测,下载并签订《个人承诺书》(见附件3),如实填报相关情况。
2.为保障个人身体健康,避免影响考试,考前不要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3.“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二)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考生进入考点时,需测量体温并全程佩戴口罩。考生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不具备考试条件的,不得参加面试,并由医务专业人员送至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茅桥地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聘用制书记员招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 广西壮族自治区茅桥地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聘用制书记员招聘笔试成绩(按报考岗位排序)
3.个人健康承诺书
附件1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林欢、黎观林、覃凤莲、李静、马媛媛
附件2
广西壮族自治区茅桥地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
聘用制书记员招聘笔试成绩(按考号排序)
考号(不含缺考考生)
|
报名序号
|
成绩
|
210123015001
|
01917
|
60
|
210123015003
|
03034
|
48
|
210123015004
|
04484
|
66
|
210123015005
|
01383
|
56
|
210123015007
|
00382
|
48
|
210123015008
|
00637
|
50
|
210123015009
|
01228
|
42
|
210123015010
|
01729
|
50
|
210123015012
|
00829
|
64
|
210123015013
|
04531
|
53
|
210123015014
|
00879
|
53
|
210123015015
|
04906
|
57
|
210123015016
|
01329
|
49
|
210123015017
|
03631
|
60
|
210123015019
|
01371
|
35
|
210123015020
|
00738
|
38
|
210123015021
|
00599
|
46
|
210123015022
|
02735
|
50
|
210123015023
|
04910
|
39
|
210123015024
|
03543
|
43
|
210123015025
|
04558
|
48
|
210123015026
|
02468
|
54
|
210123015027
|
01368
|
41
|
210123015028
|
01769
|
27
|
210123015029
|
02331
|
59
|
210123015030
|
01094
|
53
|
210123016021
|
04070
|
44
|
210123016022
|
03632
|
47
|
210123016023
|
04597
|
53
|
210123016024
|
00725
|
36
|
210123016025
|
02621
|
60
|
附件3
个人健康承诺书
姓名: ;性别: ;年龄: 岁;联系电话: ;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本人已了解“广西壮族自治区茅桥地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聘用制书记员招聘面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现承诺以下事项:
一、本人在考试报到前2日内(12月16日7:30以后)已接受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采样日期:2021年 月 日),检测结果为阴性。
二、本人考前14日内未接触过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已知无症状感染者。
三、本人考前14日内无发热、咳嗽、乏力、嗅味觉减退等症状。
四、本人考前14日内未到过境外及国内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
五、本人充分理解并遵守考试期间各项疫情防控安全要求,考试期间将自行做好防护工作,自觉配合体温测量。
考试期间如出现发热(>37.3C)、咳嗽等身体不适情况,将自觉接受流行病学调查,并主动配合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六、本人考试期间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广西有关法律及传染病防控各项规定,遵守大会组织纪律。
本人保证以上声明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有承诺不实、隐瞒病史和接触史、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人签名: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