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
第20240064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现将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0064号提案提出的有关“进一步完善破产案件受理立案的监督”方面的建议办理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提案者。
近年来,全区检察机关积极开展破产检察监督,围绕破产程序启动、债权确认、破产审理程序等环节开展法律监督,切实维护破产企业和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2020年7月,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联合下发《关于破产程序法律监督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试行)》;2022年6月,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与广西破产管理人协会达成《关于建立破产案件办理配合协作机制的会议纪要》,持续加强破产程序检察监督的机制建设。2022年以来,全区检察机关共办理涉破产监督案件43件。2024年5月,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发布涉破产检察监督典型案例(3件),指导全区持续推进破产检察监督。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第20240064号提案提出的“进一步完善破产案件受理立案的监督”的建议,持续加强破产检察监督机制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与有关单位的协同配合,强化包括破产案件受理、审理以及衍生诉讼等破产领域检察监督力度,助力破产程序依法规范进行:
1.持续落实《关于破产程序法律监督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试行)》,加强检察机关与人民法院的沟通、协调,依法开展对破产案件全过程监督,促进破产案件受理、审理依法开展。
2.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依托府院联动机制,加强破产程序的社会协同和司法协作,监督支持人民法院破产审判工作。
3.加强与工商联、破产管理人协会、律协等有关部门和组织的协作,进一步拓宽破产检察监督案源,强化法律监督。
4.通过举办法律职业共同体同堂培训、专题研讨等形式,共同加强对破产法律法规的学习与研讨,提升检察人员破产检察监督能力。同时,加大破产检察监督职能和工作成效的宣传力度,提升检察机关破产监督的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
下一步,自治区检察院将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不断提升破产程序法律监督工作质效,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