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8年度优化营商环境社会评价的公告
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桂发〔2018〕10号)精神,为了解社会公众对自治区承担优化营商环境任务有关责任单位履行职责、工作成效满意度,自治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自治区社情民意调查机构,于2018年12月至2019年2月,通过电话访问方式开展社会评价。
如接到(0771)12340的访问电话,请社会公众如实评价。
社会评价监督电话:0771—2809805。
纪委举报监督电话:0771—12388。
特此公告。
2018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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