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20190015号提案的答复
民盟广西区委:
贵委在政协广西区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关于预防儿童性侵保护儿童安全的建议》(党派提案,第20190015号),自治区政协办公厅交由我院和自治区高级法院、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教育厅以及自治区妇联分别办理。我院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崔智友检察长指示要求院领导牵头负责,带领相关部门深入研究,及时办理,切实把提案意见建议作为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动力,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现将有关工作情况和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结合办案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消除安全隐患,促进建立健全性侵儿童防范的保护制度机制。2018年12月13日,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崔智友专程到自治区政府,向黄俊华副主席、唐咸仅厅长送达最高人民检察院高检建〔2018〕1号检察建议和自治区检察院桂检建〔2018〕1号检察建议,通报检察机关健全完善预防性侵害制度机制、加强对校园预防性侵害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检察等方面工作。自治区教育厅收到检察建议后,开展系列工作部署:一是明确学校性侵案件或线索报警、报告义务和责任,完善不法侵害投诉和处理机制;二是严格落实完善对教职工准入及考评机制,强化对拟招录人员品德、心理的前置考察;三是部署开展一次专项排查,重点加强寄宿制学校规范管理,严格执行女生宿舍封闭管理制度;四是将师德师风考核纳入学校评先评优、教师职称晋级考核,将学校安全管理纳入对市县履行教育发展督导评估指标体系。我区三级检察院持续跟进检察建议落实情况,截至目前共查访学校幼儿园352所,发现问题73个,提出检察建议28件,问题整改29个。在办理教职工性侵中小学学生、幼儿园儿童案件情况方面,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17人,提起公诉10人,分别涉嫌强奸罪、强制猥亵罪、猥亵儿童罪。下一步,全区检察机关将围绕检察建议落实特别是防范儿童遭受性侵害工作继续做好跟进监督工作。
二、健全完善检校合作普法长效机制,推动性侵儿童防范机制建设。一是以全面推行检察院院领导担任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为契机,推动儿童性侵防范机制建设。2018年9月,自治区检察院联合自治区教育厅推行院领导担任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举措。今年年初,专门出台《2019年自治区检察院领导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方案》,继续推动院领导担任法治副校长举措常态化。截至今年3月,全区三级检察院院领导已全部到各自辖区中小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覆盖学生70余万,覆盖率占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及中职学校学生数的7%。二是总结“八桂护未队”全区巡讲团巡讲经验,在全区检察机关推广组建巡讲团举措。今年继续扩大充实“八桂护未队”巡讲团讲师队伍,组建第二期“八桂护未队”全区巡讲团讲师。组织全区各市检察机关成立“法治进校园”各市巡讲团,把预防性侵法治教育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同时针对校园欺凌等突出问题重点准备重点教育。目前共有各市巡讲团讲师236名,已开展普法活动303场,受益学生218217人。三是提高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精准度。崇左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领导小组组织公、检、法、司等部门对全市中小学分片包干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实现普法全覆盖;玉林市检察院联合市教育局、团委成立“检察官法治宣讲团”、“检爱家长法治宣讲团”,以城区和乡镇中小学校两个地域依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普法已覆盖全市85%的中小学校。下一步,我们将以点带面,以社会治安、校园安全问题为导向,坚持“听取学校意见建议+学生年龄阶段分级+社会焦点热点”的多维度普法主线,加强普法的科学性、精准性和实效性。四是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通过与影视、漫画公司、青少年服务中心等合作,不断丰富和完善法治教育产品。如,柳州市柳北区检察院通过与影视、漫画公司合作,共同研发了《爱因为在心中系列》、《让青春远离罪恶,让阳光照亮心田》等多部法治微电影、《扬帆护航(系列)》法治漫画手册等一批未成年人喜闻乐见的法治教育产品。目前,我院正抓紧制作一批含防性侵主题在内的法治宣讲光盘和法治动漫微电影,成片后将分发给各地中小学校播放,同时将法治动漫微电影通过互联网、电子广告箱等媒体播放,不断扩大法治教育覆盖面。
三、积极开展多元救助,提升救助遭受性侵儿童力度。一是对因遭受性侵陷入困境的儿童进行心理安抚和疏导,对出现心理创伤或者精神损害的实施心理治疗。二是对因身体伤残出现就医、康复困难的,帮助落实医疗、康复机构,促进身体康复。三是因遭受性侵影响学业继续,对未完成义务教育而失学辍学的,帮助重返学校;对因经济困难可能导致失学辍学的,推动落实相关学生资助政策;对需要转学的,协调办理相关手续。四是对因身体伤害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帮助获得法律援助;对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的,协调减免相关诉讼费用。五是对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给予政策咨询、帮扶转介,帮助协调其户籍所在地有关部门按规定纳入相关社会救助范围。
四、加强部门联动,推动政法机关衔接配合机制及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支持体系构建。一是联合公安、法院建立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一站式”办理绿色通道机制。2018年5月,自治区检察院确定贺州市两级检察院为“一站式”办理绿色通道试点单位,同时鼓励其他有条件的检察机关参照试点方案开展相关工作;指导有条件的地方检察机关会同公安机关建立询问未成年被害人同步录音录像制度。二是建立未成年人观护社会支持体系。目前全区检察机关建立未成年人观护基地6个,分别有钦州依托公司企业、玉林依托学校、柳州及贺州市依托社工中心建立观护基地等3种模式。2019年4月,柳州市检察院联合共青团柳州市委依托柳州市青少年服务中心建立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工作入选最高检九厅和团中央权益部确定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工作试点单位。此外,钦州市钦南区检察院联合钦州市救助管理站及钦州市三人行心理健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开展“灵动海豚”流浪未成年人及涉案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服务项目,为流浪未成年人及涉案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导、亲职教育、家庭综合治疗等服务;防城港市检察院联合民革防城港市委员会在防城港市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挂牌设立“同心工作站”,在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心理咨询等领域进行合作。三是建立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目前全区检察机关建立的法治教育基地37个,在建的19个,列入建设计划的26个,力争2020年建成一批高质量的法治教育基地,推动法治教育规模化、长期化。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与司法、民政、教育、卫生、团委、妇联等相关部门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联系和协作,推动落实法律援助、司法救助、身体康复、心理疏导、转移安置、技能培训、经济帮扶等综合救助工作,努力帮助未成年被害人恢复正常的生活和学习,推动构建集司法办案、帮扶救助、法治教育于一体的未成年人权益保障社会支持体系。
2019年4月29日,我院召开办理政协第十二届二次会议提案工作座谈会,听取对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建议,贵委委派曾玲娟、黄朝晖两位同志参加。会上,曾玲娟、黄朝晖同志就该提案提出补充意见建议:一是把法律知识宣讲与心理健康结合起来;二是将普法工作扩大到贫困、边远地区;三是将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继续坚持跟踪下去;四是预防性侵未成年人的法治宣传视频,能否分年龄制作。针对以上意见建议,我们认真分析研究并提出以下措施:一是加强未检检察官心理素能培训,在提高未检检察官心理素能基础上将法治宣传与心理健康服务结合起来。计划于今年举办一期全区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心理咨询、测评知识培训班。二是2019年2月已部署组织全区各市检察机关联合教育部门成立“法治进校园”市级巡讲团,开展为期3年的“法治进校园”活动。拟计划在为期3年的市一级法治巡讲活动结束后,再组织对所辖的县(区)持续开展为期3年的法治巡讲活动。同时,将进一步深化开展我院于2018年在全国检察机关创新开展的“一村一法治巡讲”活动,将法治宣传活动、预防和保护职能与脱贫攻坚工作相结合,送法进村助力精准扶贫,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良好的法治基础。三是我院已经研究部署至少用5年时间,抓紧抓实抓好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的具体落实。四是录制中学阶段的预防性侵未成年人的法治宣传视频,参考借鉴区内外检察机关及司法机关先进工作经验,进一步研究分年龄制作视频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分年龄开展预防的工作措施,确保该项工作取得更好效果。上述答复意见已通过电话与曾玲娟、黄朝晖两位同志进行交流沟通,他们对我院工作举措表示认可,对答复意见表示满意。
贵委的提案,对我区检察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在此表示衷心感谢。希望贵委一如既往关心支持检察工作,共同推动全区检察工作更上新台阶!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2019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