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2019年度
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
整改落实方案
根据自治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度自治区直属机关社会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自治区检察院针对2019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征集到的人民群众意见建议进行梳理、归纳、研判,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人民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司法为民的政治要求落到实处。充分发挥绩效考评社会评价“问题诊断”功能,准确把握人民群众满意的新内涵新标准,切实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更好地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在整改中提高服务人民的能力,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整改内容、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完成时限
2019年,在民意调查过程中,社会公众提出意见和建议共39条。其中“反馈问题整改专项评议意见建议”2条、热点难点工作“法治进校园”的意见建议18条、“定点帮扶满意度评议意见建议”1条、“本系统干部职工评议的意见建议”11条、“有业务联系的区直部门的意见建议”7条、“领导评价”1条。内容涉及“司法体制改革、队伍建设、履职尽责、指导服务基层、检务公开、扶贫攻坚”等6个方面。
(一)司法体制改革方面意见建议
1.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工作的效率需进一步提升。
责任部门:政治部、司改办
整改措施:(1)加快落实内设机构改革相关配套政策,配齐配强人员,积极组建新的办案组织;(2)对市、县两级院内设机构设置是否规范进行督导,为上级领导下级、检察一体化提供组织体系保障。
完成时限:2020年取得阶段性进展
2.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责任部门:政治部、案件管理室、检务督察部
整改措施:(1)认真抓好检察官员额退出机制、动态调整机制的贯彻落实;(2)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开展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的若干规定》,制定广西检察官业绩考评实施办法及考评指标;(3)加强检察官惩戒机制的执行。
完成时限:2020年取得阶段性进展
(二)队伍建设方面意见建议
3. 加强工作主动性,提高办事能力和工作效率。
责任部门:各部门
整改措施:(1)扎实按照“四个过硬”要求,持续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通过“一月一宣讲”、严格“三会一课”等措施加强干警职业素养;(2)持续推动领导干部上讲台和检察官教检察官常态化、长效化,提升干警业务能力;(3)结合内设机构改革后的形势要求,开展大规模的精准化培训,对于近两年来未到检察官学院参训过的干警有计划地安排培训,推动培训全覆盖;(4)持续落实“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让司法效率更高、效果更好,努力把每一个办案环节做到极致。
完成时限:2020年取得阶段性进展
4. 加强对县级检察长工作作风和能力水平监督检查,重视基层院班子建设。
责任部门:政治部、检务督察部
整改措施:(1)主动向党委和组织部门汇报,通过干部交流、挂职、从上级检察机关选派和从发达地区引进等方式,优化市、县检察院领导班子配置;(2)推动市县检察院任职满五年的“一把手”和重要副职异地交流任职,落实司法办案关键岗位、人财物重点岗位定期轮岗制度,逐步形成常态化;(3)建立市级检察长和党组副书记履职情况了解评价机制,持续开展政治巡视,贯彻执行下级检察院检察长向上级检察院述职述廉报告工作制度。(4)加强与行政机关互派干部交流挂职,全面推开系统内跨区交流、区内交流;(5)实施领导干部政治能力三年提升计划,有针对性提高领导干部服务保障大局的意识和能力水平,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履职尽责。
完成时限:2020年取得阶段性进展
(三)履职尽责方面意见建议
5.加大对民事行政案件的检察监督,提高抗诉工作力度。
责任部门:第六检察部 第七检察部
整改措施:(1)加强与其他部门协作配合,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切实纠正重配合轻监督问题,双赢多赢共赢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2)进一步强化精准监督理念,努力选择在司法理念方面有创新、进步、引领价值的典型案例,抗诉一件促进解决一个领域、一个地方、一个时期司法理念、政策、导向问题。
完成时限:2020年取得阶段性进展
(四)指导服务基层方面意见建议
6.深入基层调研指导,解决基层实际困难和问题。
责任部门:各部门
整改措施:(1)以“基层建设年”为契机,树立大抓基层导向,结合自治区检察院综合督导工作情况,精准查找基层检察工作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认真分析研究,切实帮助解决问题,特别是要统筹解决好干部交流、编制调配、经费保障等难点堵点痛点问题,切实为基层减负;(2)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努力完善财物自治区级统管经费管理机制。
完成时限:2020年取得阶段性进展
(五)检务公开方面意见建议
7.丰富“法治进校园”形式,加大“法治进校园”次数,扩大“法治进校园”范围及宣传力度。
责任部门:第九检察部、宣传处
整改措施:(1)2020年底前实现全区三级检察院领导、未检干警兼任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同时鼓励青年干警积极参与,吸纳其他部门检察人员、社会志愿者加入;(2)加强检校合作,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持续推动全区各级检察院在当地学校建立法治宣传固定橱窗工作,实现2020年对全区所有中小学校的法治教育全覆盖;(3)不断制作法治宣讲光盘和法治动漫微电影,分发给各地中小学校播放,同时将法治动漫微电影通过互联网、电子广告箱等媒体播放,持续扩大法治教育覆盖面。
完成时限:2020年底
8.加强对检察职能尤其是公益诉讼制度的宣传力度,深化检务公开改革。
责任部门:办公室、各业务部门、宣传处
整改措施:(1)积极做好新的内设机构职能宣传工作;(2)坚持检察开放日制度,邀请社会各界群众走进检察机关,让人民群众零距离接触检察工作、了解检察工作;(3)依托代表委员联络工作,积极推进检务公开工作,通过不断增强代表联络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实效性,为代表委员了解和支持检察工作起到较好的纽带桥梁作用;(4)进一步健全新闻发布会制度,加强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对检察工作普法宣传和案例宣传;(5)依托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系统,不断深化案件信息公开内容,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监督,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6)完善自治区检察院门户网站内设机构办案部门名称,让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各办案部门的职能一目了然。
完成时限:2020年取得阶段性进展
(六)扶贫攻坚方面意见建议
9.凤山县合运村农民种植和养殖仍需帮扶。
责任部门:政治部、机关各党支部、驻凤山县脱贫攻坚工作队
整改措施:(1)强化党建引领,以党支部牵头、党员干警带头、群众参与,加强对贫困村党支部建设的对口帮扶,及时协调解决问题,不折不扣完成脱贫任务;(2)指导和帮助各定点帮扶贫困村结合本村实际,创建符合自身特点和优势的扶贫产业,如合运村的中草药种植和桑蚕养殖,推动“一村一品”产业发展提质增效;(3)积极做好贫困群众产业发展动员部署工作,邀请农业技术人员加强指导,实现规模化发展;(4)搭建定点帮扶村产销对接平台,积极引导干部职工自发购买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和到贫困地区旅游,自治区检察院机关工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定点帮扶贫困村农副产品;(5)发挥好自治区检察院定点帮扶凤山县的牵头作用,加强与凤山县委、县政府的协调联系,共同巩固凤山县脱贫摘帽成果。
完成时限:2020年全年开展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绩效考评社会评价工作是反映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之一,做好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重要思想的体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主动认领任务,将整改工作与部门履职紧密结合,抓好整改落实。
(二)压实责任,细化分工落实。各责任部门要主动担当作为,对照人民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查找分析原因,找差距、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逐项落实整改,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三)统筹兼顾,确保整改实效。各责任部门既要结合2019年度存在的问题与薄弱环节认真落实整改,也要结合2020年度绩效考评指标完成结合起来,两手都要抓。院绩效考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不定期对各相关部门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各相关部门要定期分析研究,推动问题解决。
(四)主动接受监督。整改方案、整改落实情况要向社会公布。11月30日前,各责任部门务必将本部门落实整改情况及其成效形成书面材料报院绩效考评办公室,便于汇总后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评议,提高检察机关公信力、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