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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梧州市检察机关2021年度聘用制书记员招聘面试公告
时间:2021-12-15  作者:  新闻来源: 大号字

梧州市检察机关2021年度聘用制书记员招聘面试公告

 

根据《广西检察机关2021年度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公告》有关规定,现就梧州市检察机关2021年度聘用制书记员招聘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各招聘职位根据该职位考生笔试成绩,按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4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前述比例要求的职位,该职位所有参加笔试人员均进入面试;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各职位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的考生应携带如下证件、材料,于20211217日(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3:30600到梧州市人民检察院317室(梧州市长洲区红岭路22号)参加资格审查: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或在读学历层次证明原件;

3.笔试准考证;

4.其它涉及报名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考生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不实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时间

20211218日(星期六)830开始,时间1天。

四、面试地点

梧州市长洲区红岭路22号梧州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大楼。

五、其他事项

(一)为保障个人身体健康,避免影响面试,考前请不要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不参加聚集性活动。考生需提交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复印件。

(二)面试当天,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提前40分钟到达考点考场,按照现场指示要求排队进行体温检测、码联查(健康码、行程码),提交个人承诺书(见附件3。为保障考生及考务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考生除核验身份和答题外,需要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次密切接触的考生,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治愈出院未超过14天的考生,广西口岸入境隔离期未满28天(变异毒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含县、市、区)返不足28天的考生,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考生,未经卫生健康部门、疾控部门和医疗机构进行专业评估提出意见,原则上不得参加面试

(四)考生28天内有境外及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应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告,配合落实健康管理措施。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面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面试的考生,按主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五)考生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立即考务工作人员报告,须如实报告近14天的旅居史、接触史及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具备参加面试条件的,作出书面承诺后,由专人负责带至隔离考场进行面试;综合研判不具备面试条件的,不得参加面试,并由医务专业人员送至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由于疫情防控原因,考生所驾驶的小汽车、电动车等交通工具一律不得进入考点停放,请考生在考点周围自行寻找停车位或以公共汽车等绿色方式出行,可乘坐20路公交车至舜帝大道下车或乘坐1346303路公交车至红岭舜帝路口下车或乘坐312路公交车至梧州汽车站步行到达

联系电话:0774-2280637,梧州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附件:1.梧州市检察机关2021年度聘用制书记员招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梧州市检察机关2021年度聘用制书记员招聘笔试   成绩

3.个人承诺书


附件1

 

 

 

 

 

梧州市检察机关2021年度聘用制书记员招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招录
机关

职位

用人单位

招聘
人数

进入面试人数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梧州市人民检察院

职位一

梧州市人民检察院

2

8

岑依俐、刘颖婵、林雨平、盘佳明、崔婷、苏丹红、曾伟兰、蒙敏华

职位二

梧州市人民检察院

3

13

韦小霞、周春转、李文杰、李德鸿、黄慧敏、石佩艳、钟永龙、刘颖、王光彬、钟姗妮、聂烯、甘国亮、黄远锦

职位三

苍梧县人民检察院

5

1

蒙文凤

职位四

苍梧县人民检察院

5

5

黄宁、刘欣、钟梓洋、吴澄清、黎贺

职位五

岑溪市人民检察院

2

1

高一铭

职位六

岑溪市人民检察院

3

13

李健、林崇玲、黄丽媛、邱茵婷、李诗惠、陈雪儿、肖健辉、陈伟珍、冼子钧、莫涛、梁业婵、卢芬、刘瑞华

职位七

藤县人民检察院

5

21

李栋强、朱峻辉、黄健钦、张健、秦欣宁、唐月海、周文超、陈海桥、黄嘉祺、林坤、韦琳萍、覃文玲、吴嘉慧、江思婵、徐水丽、黄金洪、苏金飞、江淮乾、潘家铭、郭志健、韦良生

职位九

万秀区人民检察院

2

9

欧惠敏、陆君霞、蒙文龙、彭瀚锐、潘柳灵、甘思妍、邱梦宇、黎桂芳、覃小燕

职位十

龙圩区人民检察院

2

7

黄培坚、区蕙滢、李旭文、刘丽、欧静艳、陈冠兆、黄梓然


附件2

梧州市检察机关2021年度聘用制书记员招聘笔试成绩(按考号排序)

考号后六位

(不含缺考考生)

报考岗位

成绩

001024

职位一

53

002010

职位一

32

002030

职位一

57

003023

职位一

54

003040

职位一

51

005026

职位一

57

005048

职位一

54

006035

职位一

49

001007

职位二

53

001011

职位二

45

001017

职位二

47

001025

职位二

36

001027

职位二

50

001035

职位二

50

001048

职位二

49

002004

职位二

36

002044

职位二

42

003007

职位二

49

003029

职位二

41

004008

职位二

47

004025

职位二

44

004036

职位二

24

004040

职位二

46

005013

职位二

53

005020

职位二

44

006013

职位二

30

006030

职位二

46

005034

职位三

36

001004

职位四

35

003030

职位四

57

004016

职位四

42

005011

职位四

50

006043

职位四

57

006014

职位五

46

001018

职位六

46

002003

职位六

30

002006

职位六

42

002015

职位六

42

002017

职位六

43

002020

职位六

43

002021

职位六

51

002035

职位六

44

002043

职位六

54

002046

职位六

39

003003

职位六

33

003004

职位六

49

003009

职位六

40

003027

职位六

48

003028

职位六

43

003041

职位六

46

004014

职位六

38

004022

职位六

54

004035

职位六

55

005012

职位六

55

005017

职位六

49

005031

职位六

54

005040

职位六

54

006007

职位六

41

006028

职位六

64

006029

职位六

40

001029

职位七

50

001040

职位七

63

002007

职位七

59

002025

职位七

34

002028

职位七

41

002048

职位七

43

003002

职位七

49

003008

职位七

47

003012

职位七

48

003017

职位七

39

003036

职位七

52

003039

职位七

51

003045

职位七

49

004017

职位七

42

004018

职位七

42

004042

职位七

69

004047

职位七

53

005014

职位七

57

005021

职位七

62

005027

职位七

58

005029

职位七

42

005041

职位七

39

005043

职位七

54

005047

职位七

49

006005

职位七

47

006015

职位七

52

006027

职位七

44

006036

职位七

43

001030

职位九

48

002032

职位九

48

002034

职位九

53

003013

职位九

59

003034

职位九

45

003047

职位九

48

004038

职位九

54

004041

职位九

57

005010

职位九

48

005024

职位九

48

006017

职位九

41

001003

职位十

49

001005

职位十

41

002018

职位十

44

003014

职位十

42

004002

职位十

46

006001

职位十

51

006032

职位十

63

 

 

 

 

 

 

 

附件3

个人承诺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自治区、梧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有关通知要求,本人对如下事项作出承诺,保证所填写内容客观、真实:

1.姓名:性别:□  □女联系电话:

2.身份证号码:

3.单位及职务:

4.现住址:

5.14天内是否有离开过梧州?如有,注明目的地。

        □有目的地:

6.28天是否从境外地区返回: □  □

(若是,请填写国家或地区)

7.14天本人是否发热(体温>37.3℃):  □    □(若是,最高体温:℃)是否有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史: □   □

8.14天本人有无以下症状(如有,请在相应方框内打√,如无则不用填写):□干咳咳痰鼻塞流涕咽痛乏力气促胸闷胸痛腹泻

9.14天是否有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接触史: □  □

10.14天是否有中高风险地区旅行史或居住史:

旅行史  □居住史  □

11.14天是否接触过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人: □  □

12.14天所住小区是否有确诊新冠肺炎病例: □  □

13.14天是否接触过确诊新冠肺炎病例报告社区的人:

  □

 

 

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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