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2025384号代表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经研究,现就陆洁雯等14位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经济领域司法判决执行难的建议(2025384号)》,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第2025384号建议提出的“关于解决经济领域司法判决执行难”的建议,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加强与人民法院的协作,强化经济领域执行检察监督力度,助力执行程序依法规范进行:
一、加强与人民法院的协作,支持人民法院依法执行。落实自治区高级法院与我院《2024年工作协商会会议纪要》,一是联合惩治拒执犯罪。法院加强拒执犯罪线索移送,检察机关加大对涉拒执犯罪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力度,建立两院定期沟通交流机制,个案、类案,就打击拒执犯罪立案标准、证据认定、法律适用形成共识。人民法院移送侦查机关涉嫌拒执犯罪线索,应同步抄送同级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依法监督立案;二是联合惩治执行领域虚假诉讼。恶意串通虚构劳动关系、虚增劳动债权参与执行分配,伪造长期租赁合同逃避执行等执行领域的虚假诉讼行为不断发生,妨害人民法院依法执行,检法两院加强信息共享和沟通交流,联合惩治执行领域虚假诉讼。
二、持续加大执行监督力度,推动执行规范有序。通过应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加强与工商联的沟通衔接,拓展执行监督线索,重点加强对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超标的查冻扣等执行违法行为的监督。
我们将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不断提升执行程序法律监督工作质效,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