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
第20250666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办公室:
现将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250666号提案提出的有关加快对《广西壮族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修订方面的建议办理(落实)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提案者。
2024年11月2日,自治区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就修订《广西壮族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向各有关单位开展书面调研。我院赞同结合新的形势和要求对《条例》进行修订和完善,考虑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已于2025年5月20日正式实施。建议根据该项法律精神和要求,注意结合我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际进行修订和完善,并以书面形式反馈了研究意见。
今年以来,全区检察机关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及工作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经营主体合法权益,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广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是部署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工作。3月28日,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自治区检察院下发《关于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工作的通知》,聚焦整治企业反映强烈的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制发司法等突出问题,围绕“加强涉企刑事案件立案监督”“强化涉企刑事案件强制措施监督”等11项重点任务,制定了专项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和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二是持续推动涉企刑事案件“挂案”清理。依法加强对涉企刑事案件立而不侦、不批准逮捕后长期未移送审查起诉、退回补充侦查后长期未重新移送审查起诉等情形的监督,防止案件长期搁置。同时建立完善刑事“挂案”台账,定期与公安机关通报数据和清理情况,减少存量、压降增量。进一步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规范化运行,及时发现涉企案件监督线索。积极探索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辅助办案、提高清理工作质效。三是畅通涉企案件受理渠道。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受理涉企控告申诉案件的作用,畅通“信、访、网、电”诉求表达渠道,建立线索筛查机制,做好线索的跟踪反馈,严格落实“7日内程序性答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
下一步,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更好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