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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2019-02-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是全区检察院的领导机关,领导全区各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对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和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接受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并向最高人民检察院负责。其主要职能是:

(一)依法向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和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二)领导全区各级人民检察院工作。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方针,部署检察工作任务。

(三)对叛国案、分裂国家以及严重破坏国家政策、法律、法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依法公正、独立地行使检察权。

(四)对全区性的重大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领导全区各级人民检察院开展对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工作。掌握社会治安动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五)领导全区各级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施法律监督工作。

(六)领导全区各级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

(七)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但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向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八)对全区各级人民检察院在行使检察权中做出的决定进行审查,纠正错误决定。

(九)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并指导全区检察机关的举报工作。

(十)提出检察工作改革意见并经自治区党委或自治区党委主管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指导全区检察机关的理论研究工作。

(十一)对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进行理论研究;对征求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意见的法律、法规草案研究提出修改意见。

(十二)负责全区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全区各级人民检察院依法管理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和司法警察的工作;协同自治区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检察院的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制定相关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十三)协同自治区党委主管部门及全区各地()党委选配地()人民检察院的领导班子,抓好班子建设;协同自治区党委主管部门管理地()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协同自治区主管部门管理和考核地()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提请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或不批准地()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建议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撤换下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委员。

(十四)组织指导全区检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和指导广西检察官学院及师资队伍建设等工作。

(十五)规划、指导和管理全区检察机关的计划财务装备工作。

(十六)指导全区检察机关的检察技术信息工作和物证检验、鉴定、审核工作。

(十七)管理本院机关在编干部和直属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审批直属事业单位的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

(十八)负责其他应当由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自治区检察院机构设置经自治区编委批准,主要预算单位为自治区检察院本级(行政),所属二级预算单位三个: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南宁铁路运输检察分院(以下简称区检察院宁铁分院,(行政),区检察官学院(事业),区人民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事业)。三级预算单位两个:南宁铁路运输检察院(行政),柳州铁路运输检察院(行政)。自治区检察院本级及所属二级、三级预算单位的财政管理方式均为全额保障。自治区检察院本级下设办公室、政治部(内设干部处、干部教育培训处)、侦查监督处、公诉办公室(内设公诉一处、公诉二处、公诉三处)、监所检察处、民事行政检察处、控告申诉检察处(与举报中心、刑事赔偿工作办公室一个机构三块牌子)、检察技术处、法律政策研究室、监察处(与纪检组合署办公)、宣传处、行政财务装备处、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检察官学院、司法警察总队、机关服务中心、案件管理中心(2012年新设)共20个处室(其中内设处6)

三、人员构成情况

自治区检察院本级及所属二级、三级预算单位的财政管理方式均为全额保障,编制人数523人,其中:行政编制数446(自治区检察院本级311人、区检察院宁铁分院51人、南宁铁路运输检察院43人、柳州铁路运输检察院41),自治区纪委派驻编制10人,事业编制30人(自治区检察官学院30人),后勤服务控制数37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20人,宁铁分院7人,南宁检察院5人,柳州检察院5人)。

现有在职人员522(自治区检察院本级359人、区检察官学院 14人、自治区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10人、区检察院宁铁分院57人、南宁铁路运输检察院43人、柳州铁路运输检察院39)。另外,临时工120人。离退休人员222人,其中:离休人员10人,退休人员  212(自治区检察院本级150人,自治区检察院检察官学院2人,自治区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7人,区检察院宁铁分院23人、南宁铁路运输检察院12人、柳州铁路运输检察院18)

四、车辆构成情况

现有车辆编制53辆,具体情况如下:

1.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机动车编制32辆,定编小汽车实有数32辆,其中:领导工作用车5辆,一般公务用车辆8辆,执法执勤用车19辆。

2.广西检察官学院的车辆统一归口为自治区检察院本级管理。

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的车辆统一归口为自治区检察院本级管理。

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南宁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机动车编制8辆,定编小汽车实有数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辆1辆,执法执勤用车7辆。

5.南宁铁路运输检察院机动车编制6辆,定编小汽车实有数6辆,全为执法执勤用车。

6.柳州铁路运输检察院机动车编制7辆,定编小汽车实有数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辆2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预算说明

2019年度部门收入总预算为20486.98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同比增加3596.94万元,增长21.30%。增长的原因第一是人员经费正常增长,第二是项目获得财政部门支持增长。

(二)支出总预算说明

2019年部门支出总预算为20486.98万元,同比增加3596.94万元,增长21.3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分为四类,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16385.38万元,同比增加1962.09万元,增长13.60%,增长的原因一是人员经费正常增长,二是项目获得财政部门支持增长;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78.40万元,同比增加1265.88万元,增长96.45%,增长的原因是人员经费正常增长;

3.卫生健康支出579.09万元,同比增加105.05万元,增长22.16%,增长的原因是人员经费正常增长;

4.住房保障支出944.11万元,同比增加263.92万元,增长38.80%,增长的原因是人员经费正常增长。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部门收入预算为20486.98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同比增加3596.94万元,增长21.30%。增长的原因第一是人员经费正常增长,第二是项目获得财政部门支持增长。其中:

自治区检察院本级经费拨款16012.78万元,同比增加2930.28万元,增长22.40%

自治区检察官学院经费拨款236.42万元,同比增加143.97万元,增长155.73%,增长的原因是新增事业人员10人;

自治区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经费拨款194.60万元,同比增加34.29万元,增长21.39%,增长的原因是人员经费正常增长;

区检察院宁铁分院经费拨款1789.70万元,同比增加123.44万元,增长7.41,增长的原因是人员经费正常增长;

南宁铁路运输检察院经费拨款1174.97万元,同比增加195.89万元,增长20%,增长的原因是人员经费正常增长;

柳州铁路运输检察院经费拨款1078.51万元,同比增加169.07万元,增长18.59%,增长的原因是人员经费正常增长。

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部门支出预算为20486.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45.9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2.70%,同比增加3596.94万元,增长21.30%。增长的原因是正常的人员经费增长。项目支出764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8.76%,同比增加306万元,增长4.17%。增长的原因是一些项目获得财政部门的资金支持。

()自治区检察院本级16012.78万元

自治区检察院本级支出16012.78万元,占全部总支出的78.16%。其中,基本支出9245.40万元,占本级支出的57.74%。项目支出6767.38万元,占本级支出的43.88%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九类,其中:

1.行政运行(检察)科目6224.84万元,占本级支出的38.85%,同比增加1008.57万元,增长19.34%,增长的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874.18万元,占本级支出的18.64%,同比增加363.69万元,增长14.49%,增长的原因是一些项目获得财政部门的资金支持。

3.检察监督850万元,占本级支出的5.51%,因今年改革功能分类科目调整因此无法对比。

4.其他检察支出3040万元,占本级支出的19.71%,同比增加55.21万元,增长1.85%,增长的原因是一些项目获得财政部门的资金支持。

5.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21.34万元,占本级支出的2.01%,同比增加156.32万元,增长94.73%,增长的原因是离退休人员工资增加。

6.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49.96万元,占本级支出的7.18%,同比增加322.85万元,增长39.03%,增长的原因是人员增资。

7.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59.99万元,占本级支出的2.87%,该项目为新增项目,上年无此数据,所以无法对比。

8.行政单位医疗支出402.49万元,占本级支出的2.51%,同比增加71.65万元,增长21.66%,增长的原因是人员增资。

9.住房公积金689.98万元,占本级支出的4.31%,同比增加192万元,增长38.56%,增长的原因是人员增资。

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9245.4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7.74%,同比增加2327.38万元,增长33.64%,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预算7176.4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77.62%,同比增加2223.92万元,增长44.90%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482.9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16.04%,同比减少132.83万元,降低8.22%

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586.0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6.34%,同比增加236.29万元,增长67.57%

2.项目支出6767.38万元,占本级预算43.88%,同比增加602.9万元,增长9.78%其中:

①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4434.1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65.52%,同比增加439.52万元,增长9.31%

②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3.2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0.05%,同比减少116万元,降低97.32%

③资本性支出预算233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34.43%,同比增加265万元,增长12.83%

()自治区检察官学院236.42万元

自治区检察官学院支出236.42万元,占全部总支出的1.15%。全部为基本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六类,其中:

1.事业运行(检察)科目174.88万元,占本级支出的73.97%,同比增加99.70万元,增长132.62%,增长的原因是新增事业人员10人。 

2.事业单位离退休1.85万元,占本级支出的0.78%,同比增加1.44万元,增长351.22%,增长的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5.40万元,占本级支出的10.74%,同比增加5.97万元,增长30.73%,增长的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

4.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0.16万元,占本级支出的4.30%,因该科目为新增科目,上年无此科目,所以无法对比。

5.事业单位医疗8.89万元,占本级支出的3.76%,同比增加1.12万元,增长14.41%,增长的原因是人员增加。

6.住房公积金15.24万元,占本级支出的6.45%,同比增加3.58万元,增长30.70%,增长的原因是人员增加。

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236.42万元

①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79.80万元,占本项支出76.05%,同比增加130.18万元,增长262.35%,增长的原因是新增10人。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48.67万元,占本项支出20.59%,同比增加8.11万元,增长16.66%

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7.95万元,占本项支出3.37%,同比增加5.68万元,增长250.22%

2、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

项目支出0万元。

()自治区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194.60万元

自治区检察官学院支出194.60万元,占全部总支出的0.95%。全部为基本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六类,其中:

1.机关服务(检察)科目141.47万元,占本项支出的72.70%,同比增加22.41万元,增长18.82%

2.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6.13万元,占本项支出的3.15%,同比增加4.7万元,增长328.67%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万元,占本项支出的10.28%,同比增加0.57万元,增长2.93%

4.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万元,占本项支出的4.11%,因该项目为新增项目,上年无此项目,所以无法对比。

5.行政单位医疗7万元,占本项支出的3.60%,同比减少0.77万元,降低9.91%,降低的原因是人员退休。

6.住房公积金12万元,占本项支出的6.17%,同比增加0.34万元,增长2.92%

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194.60万元

①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41.79万元,占本项支出72.86%,同比增加27.47万元,增长24.03%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42.55万元,占本项支出23.42%,同比增加1.98万元,增长4.88%

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0.26万元,占本项支出5.27%,同比增加4.48万元,增长89.30%

2、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

项目支出0万元。

()南宁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本级1789.70万元

宁铁检察分院本级支出1789.70万元,占全部总支出的8.74%。其中:基本支出1373.17万元,占本级预算76.73%,同比增加377.43万元,增长37.90%项目支出6767.38万元,占本级支出的43.88%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九类,其中:

1.行政运行(检察)科目956.03万元,占本级支出的53.42%,同比增加186.55万元,增长24.2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正常增人增资、各项社会保障缴费比例提高、检察改革绩效考核奖金纳入各项计提基数、新增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公务员绩效考评奖金、公务员奖励奖金及职业年金项目。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51万元,占本级支出的8.44%,同比减少4万元,降低4.43%,减少的原因是部门预算编制项目整合,不再编制出国经费项目。

3.检察监督25万元,占本级支出的1.4%,同比减少17万元,减低40.48%,减少的原因是编制部门预算功能科目调整,侦查监督、执行监督和控告申诉功能科目不再使用,统一使用检察监督功能科目。

4.其他检察支出273万元,占本级支出的13.44%,同比减少213.99万元,降低47.08%,降低的原因是电子检务工程已完成,不再编制此项目经费。

5.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9.37万元,占本级支出的1.08%,同比增加12.05万元,增长164.6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新增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项目。

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9.71万元,占本级支出的9.48%,同比增加52.54万元,增长44.84%,增长的原因是人员正常增资。

7.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7.71万元,占本级支出的3.78%,属于2018年部门预算新编项目。

8.行政单位医疗59.24万元,占本级支出的3.31%,同比增加12.25万元,增长26.0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检察改革绩效考核奖金纳入计提基数及各项社会保障缴费比例提高。

9.住房公积金101.56万元,占本级支出的5.67%,同比增加31.08万元,增长44.1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检察改革绩效考核奖金纳入计提基数。

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1373.17万元

①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195.44万元,占本项支出87.06%,同比增加380.59万元,增长46.71%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35.41万元,占本项支出9.86%,同比减少16.11万元,减低10.63%

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42.32万元,占本项支出3.08%,同比增加12.95万元,增长44.09%

2. 项目支出416.5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3.27%,同比减少253.99万元,降低37.88%,降低的主要原因是电子检务工程已完成,不再编制此项目经费;加班补贴项目不再编制部门预算;出国经费项目编制方式改革,本单位不再编制此项目部门预算。其中:

①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41.53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81.99%,同比增加3.53万元,增长1.04%

②资本性支出预算7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18.01%,同比减少241.52万元,降低76.30%

()南宁铁路运输检察院1174.97万元

2019年度支出总预算1174.97万元,占全部总支出的5.74%。其中:基本支出947.78万元,占本级预算80.66%,同比增加222.2万元,增长30.62%,增长的原因:一是提高了养老保险金基数,今年为113.21万,去年85.49万,比去年增长32.42%。二是增加了2019年绩效奖金66.6万及2019年公务员奖励金2万。三是提高了公积金基数,今年是67.92万,去年51.29万,比去年增长了32.42%。四是提高了医保金基数及相关定额基数。五是增加了职业年金45.28万元。六、增调工资及津贴;项目支出227.19万元,占本级预算19.34%,同比减少了26.31万,主要是调减干警加班费15万,检察院统一调减项目经费11.31万。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九类,其中:

1.行政运行(检察)科目672.29万元,占本级支出57.22%,同比减少了17.19万元,增加2.62%,主要是工资调增。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7万元,占本级支出4%,同比增加13万元,增加38.24%,主要是增加我院的物业费及新增了党建活动经费。

 3.检察监督61万元,占本级支出的5.19%,无上年比较,原因是编制部门预算功能科目调整,侦查监督、执行监督和控告申诉功能科目不再使用,统一使用检察监督功能科目。

 4.其他检察支出119.19万元,占本级支出10.14%,同比减少20.31万元,减少14.56%主要是减少了加班补贴15万,增主要是项目业务经费根据业务的多少进行了调整。

5.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9.46万元,占本级支出的0.8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新增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项目。

6.机关基本养老保险113.21万元,占本级支出的9.64%,同比增加11.16万元,增长10.94%,增长的原因同上。

7.机关职业年金45.28万元,占本级支出的3.85%,同比增加45.28万元,增长100%,增长的原因新增预算项目。

8.行政单位医疗39.62万元,占本级支出3.37%,同比增加5.43万元,增长15.88%。主要是工资待遇基数的提高。

9.住房公积金67.92万元,占本级支出5.78%,同比增加16.63万元,增加32.42%。主要是工资基数的提高。

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947.7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0.66%。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预算732.01万元,占本项支出77.23%,同比增加227.96万元,增长45.23%,主要是增加了2019年绩效奖金66.6万及2019年公务员奖励金2万及人员工资的增加。2019年职业年金42.54万元。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79.5万元,占本项支出18.94%,同比减少18.53万元,减少9.3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减少,转隶人员6人到区纪委。

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36.27万元,占本项支出3.83%,同比增加12.77万元,增长54.34%。主要增加了定额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的基数及退休人员生活补贴。

2.项目支出预算227.19万元。项目支出227.1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9.34%,同比减少了26.31万,主要是调减干警加班费15万,检察院统一调减项目经费11.31万。

①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92.19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84.59%,同比减少7.31万元,降低%3.66

②资本性支出预算3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15.41%,同比减少2万元,降低5.41%

()柳州铁路运输检察院1078.51万元

2019年度支出预算1078.51万元,占全部总支出的5.26%其中:基本支出848.61 万元,占本级预算78.68%,同比增加185.67万元,增长28.00%,增长的主要原因:人员工资调增、机关养老缴费、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调增,绩效考评奖金放入年初预算;项目支出229.9万元,占本级预算21.32 %,同比减少16.60万元,降低6.73 %。降低的原因:2019年项目调整,相应调整一般项目金额。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十类,其中:

1.行政运行科目578.07万元,占本级支出53.60 %,同比增加76.65万元,增长15.29 %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38.5万元,占本级支出3.57%,同比增加10.5万元,增长37.5 %,增长原因为:增加党建活动经费,物业管理费增加。

3.检察监督62.90万元,占本级支出的5.83%,同比减少12.1万元,减低16.33%,减少的原因是编制部门预算功能科目调整,侦查监督、执行监督和控告申诉功能科目不再使用,统一使用检察监督功能科目。

4.其他检察支出128.5万元,占本级支出11.92 %,同比减少5万元,降低3.75%

5.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7.31万元,占本级支出1.60%,同比增加13.26万元,增长327.41 %。增长原因为新增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6.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5.69万元,占本级支出8.87%,同比增加22.82万元,增长31.3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检察改革绩效考核奖金纳入计提基数。

7.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8.28万,占本级支出3.55%,本项为2019年预算中新增。

8.行政单位医疗44.52万元,占本级支出4.13%,同比增加9.76万元,增长28.08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检察改革绩效考核奖金纳入计提基数及各项社会保障缴费比例提高。

9.公务员医疗补助17.33万元,占本级支出1.61%,同比增加1.21万元,增长7.51 %

10.住房公积金57.41万元,占本级支出5.32%,同比增加13.69万元,增长31.31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检察改革绩效考核奖金纳入计提基数。

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1.基本支出预算848.61万元

①工资福利支出预算623.83万元,占本项支出44.58%,同比增加102.73万元,增长37.28%,增长原因为公务员绩效考评奖金放入年初预算及基本工资调增。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176.40万元,占本项支出12.95%,同比减少14.28万元,降低11.50%。降低原因为人员减少,相应定额费用减少。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229.90万元,占本项支出38.77%,同比增加102.68万元,增长45.35%,增长的原因为社会保险缴费调整(含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退休人员医疗费、工伤保险、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公积金)。

2.项目支出预算229.9万元

项目支出229.9万元,同比减少16.6万元,减少原因为2019年预算调整了涉密项目金额,相应调整非涉密项目金额,其中:

①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92.9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83.91%,同比减少6.6万元,降低%3.31

②资本性支出预算37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15.41%,与去年持平。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度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为20486.98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同比增加3596.94万元,增长21.30%。增长的原因第一是人员经费正常增长,第二是项目获得财政部门支持增长。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预算为20486.98万元,同比增加3596.94万元,增长21.3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分为四类,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16385.38万元,同比增加1962.09万元,增长13.60%,增长的原因一是人员经费正常增长,二是项目获得财政部门支持增长;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78.40万元,同比增加1265.88万元,增长96.45%,增长的原因是人员经费正常增长;

3.卫生健康支出579.09万元,同比增加105.05万元,增长22.16%,增长的原因是人员经费正常增长;

4.住房保障支出944.11万元,同比增加263.92万元,增长38.80%,增长的原因是人员经费正常增长。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共公预算支出20486.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45.98万元,项目支出7641万元。具体支出如下:

(一)行政运行支出8431.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28.03万元,项目支出3.20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检察院及所属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110.68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办公楼维护费、物业管理费、聘用人员工资经费等支出。

(三)机关服务141.4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保障后勤服务中心的日常运行经费支出。

(四)检察监督998.9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对办案部门的办案费支出。

(五)事业运行174.8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保障所属事业单位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六)其他检察支出3528.22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其他检察工作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373.6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自治区检察院机关按规定提取的离退休人员定额公用经费的支出。

(八)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8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自治区检察院所属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离退休人员定额公用经费的支出。

(九)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73.5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自治区检察院机关及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干警、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十)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29.4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自治区检察院机关及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干警、职工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十一)行政单位医疗552.8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支出。

(十二)事业单位医疗8.8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支出。

(十三)公务员医疗补助17.3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全部为非驻邕单位柳州铁路运输检察院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十四)住房公积金944.1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自治区检察院机关及所属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845.9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675.60元,公用经费2170.38万元。

(一)人员经费支出10675.60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927.8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47.74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9927.89万元,具体支出如下:

基本工资支出2374.79万元

津贴补贴支出2740.63万元

奖金支出987.81万元

绩效工资63.80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73.52万元

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29.42万元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553.12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17.33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16.96万元

住房公积金支出944.11万元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6.40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47.74万元,具体支出如下:

离休费支出166.69万元

退休费支出179万元

医疗费补助支出8.64万元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93.38万元

(二)公用经费支出2170.38万元,均为商品和服务支出,具体如下:

办公费支出112.84万元

印刷费支出28.12万元

水费支出22.10万元

电费支出88.43万元

邮电费支出145.32万元

差旅费支出404.98万元

维修(护)费支出20.78万元

会议费支出83.66万元

培训费支出20.75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32.33万元

劳务费支出18.86万元

工会费经支出157.36万元

福利费支出38.69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12.81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支出483.90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99.45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50.59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32.33万元,公务用车费支出预算318.26万元。

(二)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50.59万元,比2018年预算382.10万元减少31.51万元,同比降低8.25%。“三公”经费支出总体降低的原因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8年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53万元,减少的原因是根据财政部门的要求,年内出国(境)经费不再列入预算中,按实际情况年内进行追加。

2.公务接待费2019年预算32.33万元,同比减少5.6万元,降低14.76%,降低的原因是压减经费。

3.公务用车费2019年预算318.26万元,同比增加27.09万元,增长9.30%,增长的原因是自治区检察院本级年内购置3辆车。其中:

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预算212.81万元,同比减少28.36万元,降低11.76%,降低的原因是压减经费。

②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预算105.45万元,同比增加55.45万元,增长110.90%,增长的原因是自治区检察院本级目前申请报废汽车3辆,计划在2019年申请购置汽车3辆,其中商务车2辆,每辆车25万元,中巴车1辆,每辆车45万元,车辆税费等10.45万元,合计105.45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自治区检察院及所属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因此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性经营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5145.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34.62万元,项目支出3110.68万元。同比增加178万元,增长3.58%,增长的原因是增加了机关服务专项工作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3602.75万元,同比增加69.23万元,增长1.96%,增长的原因是年度之间设备采购数量正常的增减变动。其中,政府集中采购预算293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8.13%,同比增加102万元,增长53.4%,增长的原因是自治区检察院增加购置办案用车三辆。部门集中采购预算3309.75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91.87%,同比减少29.77万元,降低0.89%,降低的原因是年度之间设备采购数量正常的增减变动。分散采购预算0万元。

1.集中采购预算3602.75万元,其中:

通用类货物类政府集中采购,采购金额共计56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的1.55%,同比减少6万元,降低9.68%

专用类货物类部门集中采购,采购金额共计51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的14.16%,同比减少655.63万元,降低56.25%

通用类工程类政府集中采购,采购金额共计15.0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的0.42%,同比增加15万元,增长100.00%

专用类工程类部门集中采购,采购金额共计99.55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的2.76%,同比增加99.55万元,增长100.00%

通用类服务类政府集中采购,采购金额共计127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的3.56%,同比减少2万元,降低1.55%

专用类服务类部门集中采购,采购金额共计2795.2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的77.59%,同比增加621.31万元,增长28.58%

2.分散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12月底,自治区检察院固定资产25150.77万元。其中: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1263.72万元;房屋、土地和构筑物15917.51万元;通用设备2277.52万元;专用设备1542.36万元;图书档案3.29万元;无形资产0303.8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自治区检察院本级固定资产21555.06万元,其中: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1174.93万元;房屋、土地和构筑物15548.77万元;通用设备315.83万元;专用设备395.94万元;图书档案3.29万元;无形资产1273.82万元。

2.分院固定资产1308.82万元,其中: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24.02万元;房屋、土地和构筑物0万元;通用设备743.46万元;专用设备541.34万元;图书档案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

3.南铁院固定资产847.85万元,其中: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59.59万元;房屋、土地和构筑物152.71万元;通用设备490.37万元;专用设备115.11万元;图书档案0万元;无形资产30.07万元。

4.柳铁院固定资产1439.04万元,其中: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5.18万元;房屋、土地和构筑物216.03万元;通用设备727.86万元;专用设备489.97万元;图书档案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19年安排的绩效目标考核项目支出3584.55万元,其中:

(一)广西检察官学院运行维护费450万元,年度绩效目标是确保检察官学院仙葫校区能够正常运转,并为教学工作提供优质、高效、经济的后勤服务;

(二)检察专线网线路租金及维修维护费300万,年度绩效目标是通过租用专线网络,确保全区检察机关二级、三级网络、涉密网络互联互通,从而网络使用提高办公办案效率。

(三)物业管理费240万元,年度绩效目标是确保办公区、办案区、工作环境安全有序、整洁卫生;

(四)广西检察官学院培训费700万元,年度目标是通过培训,提高全区检察干警的办案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

(五)自治区检察院办案用房仙葫项目非基建类项目经费394.55万元,年度绩效目标是根据“关于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仙葫)项目非基建类项目资金来源有关问题的函》(桂财政法函〖2017196号),项目总投资以投资评审结果为准,资金逐年安排,按建设计划及时完成项目建设并竣工投入使用,确保办案用房建设内容符合相关标准,满足办案工作发展需要。

(六)广西电子检务工程1500万元,年度绩效目标一是完成案件检验鉴定、鉴定质量规范,管理、案件档案管理、鉴定人员管理的“一体化”信息平台,进一步提升全区检察机关工作的综合效能。该项目2019年需要建设资金300万元;二是完成3个部门会商系统建设,满足日常办案办公及相关会务需求。该项目2019年需要建设资金200万元;三是完成智能语音应用系统引擎建设。该项目2019年需要建设资金150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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